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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以下簡稱《目錄》)于2018年9月26日正式發布,相較于《目錄》(2015年版)共作73處修改。
自2014年制定實施以來,《北京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就成為了實現首都高質量發展的一把標尺,在新增產業和功能底線方面對非首都功能增量進行嚴格的禁限。
2018年9月26日上午,北京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經濟信息化委、北京市商務委、北京市工商局,共同召開新聞發布會,針對《北京市新增產業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的最新修訂內容進行解讀。
新聞發布會現場
今后哪些新增產業能夠在京落戶?又有哪些新增產業會被嚴格禁限?這些問題的答案,盡在最新版《目錄》之中。
“禁限”4年成效顯著
控非首都功能之增量,提首都發展之質量
2014年,在北京明確了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和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戰略目標的前提下,為進一步明晰北京不宜發展的產業,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多個部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4年版)。
待到2015年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實施后,為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各部門又對2014年版的目錄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年版)。
至今,這份《目錄》在北京市已推行四年多的時間,在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效果顯著。概括起來,主要有三方面特點。
一是新設市場主體中高精尖近半。自《目錄》實施以來,截至2018年8月底,全市不予新設立或辦理變更登記業務累計2.03萬件。而全市新設市場主體中,科技、文化、信息等高端服務業則占到了總量的近一半。
2017年新設市場主體較2013年變化情況
二是區域差異化發展明顯。《目錄》實施后,新設市場主體逐步從在城六區聚集轉向城市發展新區聚集,各區產業投資與功能定位更趨匹配,第三產業投資趨向海淀、朝陽、東城、西城區,第二產業投資則趨向昌平、大興、順義區。
三是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2018年上半年,全市第三產業增加值同比增長7.2%,快于全市GDP增速,帶動作用明顯。
2次修訂諸多考量
管理措施更細化,問題導向更務實
2017年,國家印發了有關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見,黨中央、國務院批復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國家發布新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對行業類別進行了細化和新增,部分類別的名稱和范圍也作了調整。
這一系列的新形勢、新變化,也對《目錄》提出了新要求。
為進一步調整、細分禁限范圍,明確、規范禁限管理措施,2018年年初以來,《目錄》新一輪修訂工作開啟。
本次修訂更細更實,著重把握“三個堅持”。
首先,堅持嚴控增量,堅守底線。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見,落實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從源頭上嚴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不放松,修訂不是放開,而是細化和完善。
其次,堅持問題導向,有限目標。聚焦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高端制造業配套類產業,涉及群眾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務業、城市運行服務類產業,進一步深化、細化管理措施。
再者,堅持市區聯動,完善機制。充分發揮《目錄》導向作用,結合各區實際,明確區屬主體責任,創新實施“《目錄》+程序”的工作機制,確保《目錄》執行。
73處修改統籌兼顧
整體精細化管理,分領域有張有弛
本次修訂突出精細化管理,相較于《目錄》(2015年版)共作了73處修改,集中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4”分區域差別化禁限
對照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提出的空間結構,新版《目錄》將原“1+3”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于全市范圍;“3”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于城六區、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調整為目前“1+4”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于全市范圍;“4”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于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
其中,首次將北京城市副中心單列,對農林牧漁業、制造業、批發業等行業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2.支持高端制造業配套類產業
注重從產業鏈條、綜合競爭力角度進行把握,區分傳統產業、新興產業的鏈條環節,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產業和環節予以細分支持,避免“一刀切”。
例如,在制造業中,除東城區、西城區外,全市范圍內對研發、中試、設計、技術服務等非生產制造環節予以細分支持;對新能源車整車、新能源專用關鍵零部件、工業機器人制造等鼓勵發展的重點產業不予禁限;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在申辦建筑業相關資質時予以支持。
3.保障城市運行和群眾日常生活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和城市運行,對符合區域布局要求的城市運行服務保障產業,保留適當發展空間;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生產、生活性服務業予以細化修訂。
比如,在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業中,對保障城市運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另如,在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中,對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中心、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等保障城市運行項目不予禁限。
4.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簡化相關資質申辦和工商登記流程,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比如,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申辦建筑業資質,在《目錄》(2015年版)中,需要注冊所在地的區政府開具生產環節不在中心城區,及建筑業非公司主營業務的證明。本次修訂后,取消了區政府開具相關證明的環節,不再讓企業為開證明東奔西跑。
5.追求綠色低碳、生態環保
為保障首都空氣質量,對燃氣熱電聯產項目、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機動車維修實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區增加了對普通貨物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禁限管理,引導新增功能和產業發展更加綠色低碳、生態環保。
《目錄》修訂還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緊密結合,鞏固工作成果,根據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目錄》禁止在人防工程內從事住宿業,設立幼兒園、游樂廳、網吧、殘疾人活動場所。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對中心城區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實行禁限管理。
有這么多落在實處的修改內容,本次修訂必將使《目錄》在未來收獲較之以往更佳耀眼的成績單。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新發展理念,緊緊抓住非首都功能疏解這個“牛鼻子”,推動減量發展、創新發展,嚴格執行好《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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