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21-68160507
傳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東縣掘港街道國信南路9號
電話:0513-84185999
傳真:0513-86911887
郵箱:qhhb@gantiaomian.cn
山東印發《關于貫徹落實《排污許可制全面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貫徹落實《排污許可制全面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
魯環發〔2018〕5號
各市環境保護局:
為貫徹生態環境部印發的《排污許可制全面支撐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環規財〔2018〕90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有關文件中關于固定污染源的管理要求,加快推動排污許可制實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時完成許可證核發任務。2019年排污許可證要覆蓋涉及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所有重點行業,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放量80%以上重點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持證排污,2020年實現排污許可制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嚴格落實固定污染源總量控制制度。繼續強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按照生態環境部工作部署,分行業認真落實顆粒物、總磷、總氮、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穩步推進排污許可數據信息化。以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為依托,借助省生態環境廳大數據平臺,強化排污許可管理數據信息時間性、空間性、趨勢性分析,為環境管理提供數據依據;實現與環境監測、執法、環境質量數據的綜合研判分析。
二、基本原則
(一)目標導向。
以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為目標,緊扣全省藍天保衛戰、碧水保衛戰、凈土保衛戰任務要求,將三大保衛戰各要素、各領域對固定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排放控制、管理規定等內容全面落實到排污許可證中。
(二)明晰責任。
落實排污單位的主體責任,通過許可證明確企業持證排污、自行申報、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環保責任和社會義務;明確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責任,強化重點檢查、隨機抽查、違規處罰的依證監管模式;發揮社會公眾的監督責任,做好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強化公眾參與,協同推進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三)強化落實。嚴格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規范一個行業、達標一個行業”要求,開展我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加快實現排污許可制全覆蓋;加大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力度,將排污許可制要求貫徹到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行動中,切實將企業在排污許可證中應履行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快排污許可證核發進度。
藍天保衛戰重點行業。2018年年底前,完成石化(精煉石油產品制造)、鋼鐵(煉鐵、煉鋼、鋼壓延加工)、陶瓷(陶瓷制品制造)、有色金屬(常用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鍋爐、工業爐窯、電鍍設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危險廢物焚燒、磚瓦、耐火材料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以下簡稱《名錄》)中規定的所有涉氣污染物排放行業許可證核發工作。碧水保衛戰重點行業。2018年年底前,完成淀粉、屠宰及肉類加工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食品制造、酒精飲料制造、畜禽養殖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名錄》中規定的所有涉水污染物排放行業許可證核發工作。凈土保衛戰重點行業。2019年年底前,完成固體廢物焚燒(包括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焚燒)行業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環境治理業(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填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城鄉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二)全面落實環境管理要求。
支撐藍天保衛戰。按照《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中針對固定污染源管理的各項要求,將產業結構布局調整、“上大壓小、上新壓舊、上高壓低”替代原則、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分區分類管理、無組織和VOCs排放控制管理等要求逐項落實到排污許可證中。分行業、分區域定期開展排污許可證抽查復核,對位于禁止建設區域或存在淘汰工藝裝備、落后產能的排污單位不得核發排污許可證,對有明確淘汰時間的生產設施或行業,應及時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或撤銷。對于有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等特殊時段管控要求的重點行業,應及時在許可證中載明特殊時段環境管理要求。
支撐碧水保衛戰。對于“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攻堅戰”中排查出的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凡是涉及到固定污染源的,對有關企業進行整治,其排污許可證應及時進行注銷或變更。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氮、磷排放控制的有關要求,重點流域要以實施排污許可制為契機和抓手,嚴格控制并逐步削減重點行業氮磷排放總量,推動流域水質改善。嚴格落實“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中關于城市初期雨水收集有關要求,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對排污單位的雨水排放口進行編碼,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有關日常監管要求,落實排污單位“雨污分流”,嚴防通過雨水排放口偷排漏排污染物行為。固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設置不規范的,應提出整改要求,并納入排污許可證。對“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中發現的不合法、不規范、不合理的固定污染源排污口,及時將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納入排污口所屬企業排污許可證,督促企業限期完成整改,確保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穩定達標。落實“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中農村污水處理、畜禽養殖業治理有關要求,按照《名錄》規定的核發時限及相關行業排污許可核發技術規范,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和畜禽養殖場納入排污許可管理。
支撐凈土保衛戰。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依法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其應當履行的義務。嚴格落實相關行業排污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中關于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管理等內容的填報和管理要求。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管控,對于計劃進行搬遷改造的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應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拆除活動的環境監管要求。對以危險廢物為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應按照有關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排污許可證中明確危險廢物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措施,督促企業加強危險廢物監管。按照《名錄》要求,逐步將一般固體廢物填埋、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城鄉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設施、醫療機構等納入排污許可管理,以排污許可證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和醫療廢物城鄉一體化處置。
(三)全面落實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推進多污染物協同管控。逐步從四項污染物轉向多污染物協同管控,將顆粒物、總磷、總氮、重金屬以及VOCs等污染物納入固定污染源總量管控范圍,對石化、制藥、家具、汽車、農藥、印刷、涂料油墨等行業的VOCs進行總量控制。強化對車間或生產設施廢水排放口第一類污染物的管控。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提出重金屬許可排放量要求,確定減排目標和管理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實現各類環境管理數據融合統一。以排污許可數據為基礎,強化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數據與企業在線監測、總量減排、環境統計、環境稅數據的融合統一,從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提高環境管理數據的權威性、準確性。
(四)推進污染源信息化管理。
2019年年底前,全省范圍內實施火電、造紙等重點行業主要排放口二維碼信息化建設,促進固定污染源的精細化監管,初步實現固定污染源從排污許可、污染源監測、排污許可合規判定到監督執法的閉環管理;2020年年底前,二維碼信息化建設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主要排放口,實現固定污染源監管、監測、執法聯動,閉環管理,支撐現場執法。強化排污許可大數據在污染防治攻堅戰中的應用,依托省、市級環保大數據平臺,按行業對排污單位分布、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水平、達標情況及排放總量對排污許可證數據信息進行分析,為實現精細化管理和科學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加強排污許可數據與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等數據信息的比對分析,及時發現管理漏洞、執法短板、監測盲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核發質量。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定期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質量抽查工作,重點抽查排污許可證核發程序的合規性,排污口位置、數量、排放方式、去向的準確性,許可濃度和排放量確定的合理性,管理要求的全面性等事項。開展許可證執行報告抽查復核,嚴把執行報告的質量,對未按時報送執行報告或執行報告編制質量差的排污單位進行通報。
(二)推進協同配合。一是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協同配合,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全省排污許可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設區的市環保局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二是核發機關內部協同配合,明確排污許可證內部會商審核工作機制和審核流程,由各責任科(處)室提出管理需求,將三大保衛戰中針對固定污染源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排污許可證,并負責有關內容的審核把關。
(三)加強技術支撐。強化培訓,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相關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發布后,立即組織行政區域內環境管理人員和相關企業技術負責同志參加學習培訓。各市環保局可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排污許可證審查、復核、抽查等技術支持工作。(四)強化執法監督。按照《山東省排污許可制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辦法(試行)》要求,定期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執法檢查,及時向社會公布違法情況,并視情做出撤銷排污許可證、停產限產等處罰措施。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專項行動,將已核發排污許可證排污單位持證排污情況納入專項行動執法檢查內容,嚴厲打擊各類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行為,讓“持證排污、按證排污、無證不得排污”的要求成為廣泛共識。各市環保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10月29日
乾瀚環保整理編輯,部分內容來源互聯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