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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發《北京市2018-2020年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2018-2020年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
京環發〔2018〕6號
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京政發〔2018〕22號),提升餐飲行業規范化管理水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的環境問題,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消防總隊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2018-2020年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北京市公安消防總隊
(代印)
2018年12月20日
(此文主動公開)
北京市2018-2020年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
專項實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京政發〔2018〕22號),為提升餐飲行業規范化管理水平,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突出的環境問題,結合本市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原則
(一)總體思路
以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為根本出發點,按照“行業指導、屬地監管、企業主責”的原則,堅持以優先解決投訴舉報問題為導向,圍繞重點業態、重點規模、重點區域、重點單位,推進餐飲業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促進餐飲服務單位在實現廢氣達標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餐飲源排放強度,整體提高餐飲行業規范化、現代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則
落實責任,規范管理。屬地政府為餐飲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管主體,負責轄區防治工作的統籌組織和實施;行業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通力協作、強化行業監督和指導;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餐飲服務單位落實排污者主體責任,按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安裝廢氣凈化設備并強化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行,保證凈化效果。
強化執法、以查促治。各相關部門、各區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法規要求,守法經營,履行環保責任,實施升級改造。
重點突破、以點帶面。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提升為原則,優先以重點業態(經營燒烤等污染強度較高的)、重點規模(大型及以上餐館和中央廚房)、重點區域(人口密集區、餐飲聚集區)及重點單位(被投訴舉報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食堂等)(以下簡稱“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重點,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行政手段,推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帶動全市治理工作開展。
創新模式、深化治理。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條件下,鼓勵倡導第三方治理模式,在餐飲行業推廣使用含設備升級、清洗維護等內容的“一條龍”治理模式,保障治理效果持續保持。
科技支撐、精準治污。加速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關鍵技術、監測設備研發,綜合運用科技手段,建立餐飲業廢氣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系統,探索餐飲業信息化、精準化、精細化管理體系。
二、工作措施
(一)夯實基礎,完善餐飲業工作臺賬
1.摸排建立餐飲業工作臺賬。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建立信息互聯互享機制,完善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各區組織區屬相關部門進行對接,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各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名錄,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結合污染源普查,組織各鄉鎮(街道)政府,按照屬地職責,對轄區內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含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進行摸排、核實,完善轄區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見附件2)。
2.建立臺賬動態更新機制。各區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動態更新機制,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名錄,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根據審批、備案信息,每半年組織開展餐飲業工作臺賬更新,將新、改、擴建餐飲服務單位動態納入臺賬管理,對注銷企業進行臺賬動態清理。對于工作中排查出的“無證無照”餐飲服務單位,各區組織區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形成清單(見附件3),并按市政府“無證無照”清理整治相關要求,做好清單的動態更新。
(二)嚴格準入,強化餐飲業污染源頭管控
餐飲服務單位須按照《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488-2018)(以下簡稱《標準》)等相關法規標準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安裝污染防治設施。各區相關部門嚴格落實相關法律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等場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三)加強協同,聯合開展綜合執法
1.加強聯動執法、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城管執法、市場監督管理、商務、消防等相關部門,積極依法履職,加強協調配合,強化落實問題會商、情況通報、案件移送、聯合執法、聯合懲戒、聯合督導等工作措施,適時組織“點穴式”聯合執法行動,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區充分發揮各鄉鎮(街道)“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工作機制,履行餐飲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監管主體責任,強化餐飲行業日常監管,將餐飲服務單位綜合執法作為區、鄉鎮(街道)兩級綜合行政執法平臺的重點工作項目;2019年起,全市全年餐飲服務單位綜合執法檢查量達到6萬家(次)以上(各區綜合執法任務分解詳見附件4)。
2.提高執法效能、加大處罰力度。探索建立餐飲服務單位執法檢查量、違法處罰率等指標體系,根據季節性、規律性污染特征,每年5-9月定期對各區執法檢查情況進行排名、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對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依法嚴懲,對于通過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按《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
(四)開展“三個一批”行動,推動餐飲業污染治理
1.清理一批違法違規餐飲服務單位。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各區加大轄區“無證無照”“露天燒烤”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制止違法行為,集中清理整治一批違法違規餐飲服務單位。
2.提升一批守法經營餐飲服務單位。各區督促轄區餐飲服務單位,按照《標準》要求,參考相關技術指導文件,實施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督促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定期清洗、維護凈化設備和集排油煙管道,做好臺賬記錄,確保新建或更換凈化設備的去除效率和經煙道排放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標準》要求。推進餐飲服務單位升級改造主要原則:一是以“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優先,推進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二是以樓宇、商場為主體,推進餐飲廢氣集中凈化處理;三是以連鎖品牌、餐飲集團為突破,條塊結合開展廢氣治理。
3.整治一批問題突出餐飲服務單位。各區加大對問題突出餐飲服務單位的整治力度,嚴處改造工程弄虛作假、設備運行維護不到位造成超標排放或屢被投訴舉報等突出問題,對超標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治等措施。
(五)創新模式,倡導第三方治理
針對當前餐飲服務單位因專業性不足導致廢氣凈化設備安裝設計不合理、清洗維護不到位、廢氣排放不穩定達標等情況,倡導、鼓勵各餐飲服務單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開展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委托具備專業清洗能力的第三方定期清洗維護凈化設備和集排油煙管道。
1.倡導開展餐飲業廢氣第三方治理。以餐飲業廢氣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及《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環規財函〔2017〕172號)文件精神,各區積極推動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第三方治理服務的工作模式,倡導餐飲服務單位選擇第三方治理服務,推動轄區升級改造工程實施,整體提高餐飲行業管理水平。
2.引導第三方規范化治理。各區引導第三方治理單位參照相關技術要求,提供具有三項污染物處理能力的凈化設備,定期開展清洗運維,并按合同履行相應責任。對餐飲服務單位反映強烈、群眾投訴舉報問題突出的第三方單位可適時進行約談,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曝光。
(六)提升能力,開展餐飲業廢氣環境監測
1.加強餐飲業廢氣監測。各區要組織加快餐飲業廢氣全組分監測能力建設,配備油煙、顆粒物及非甲烷總烴監測儀器,申請資質能力認證擴項,組織人員技術培訓,全面加強餐飲業廢氣監測能力;積極開展監察監測聯動執法,以“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重點,開展不少于升級改造工程任務量10%的廢氣排放抽測。
2.強化第三方監測機構監管。嚴格落實《北京市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實施方案》(京辦字〔2018〕8號),生態環境部門加強社會環境監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各區按規定做好第三方監測機構的監督檢查,自2019年起,對由各區委托開展的第三方監測,逐年開展不少于5%的同步質控抽測。
(七)科技支撐,提升餐飲行業科技水平。積極推進餐飲業廢氣凈化技術、監測設備研發項目,開展餐飲行業生態環境關鍵技術攻關,加速餐飲業廢氣治理、監管科技成果應用。加強餐飲業治理信息化監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市、區、企業三級在線監控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積極推進市級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平臺建設;各區優先構建轄區運行狀態監控平臺,以“四類重點餐飲單位”為重點,逐步擴大監控平臺覆蓋范圍,強化數據分析,為監管決策提供支撐,并實現與市級監控平臺聯網;企業按照《標準》要求安裝具有運行狀態監控、報警、記錄和查詢功能的廢氣凈化設備。
(八)落實責任,建立督查工作機制。將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之一,納入大氣污染防治督查體系,促進屬地政府“組織改造”“督促進度”“運維監管”等主體監管責任落實;重點督查各鄉鎮(街道)臺賬建立,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任務目標完成等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
2019年2月底前,各區完成轄區基礎臺賬對接、排查核實等工作,形成轄區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臺賬。對餐飲投訴舉報案件整治情況進行排查,對排查中發現仍未治理到位的,依法嚴處,并予以曝光。
2019年6月底前,各區進一步完善餐飲業廢氣監測能力建設,配備三項污染物監測設備,基本具備餐飲業廢氣監測資質。
(二)工程推進階段
各區搶前抓早,加強對區內各餐飲服務單位《標準》宣傳及改造動員,優先圍繞轄區“四類重點餐飲單位”,全面啟動升級改造工作;2019年,全面推進轄區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各區升級改造工程任務詳見附件5),完成轄區廢氣凈化設備運行狀態監控平臺建設,督促“四類重點餐飲單位”達到《標準》要求,并基本實現聯網監控;逐步擴大聯網監控覆蓋范圍。
(三)成果鞏固階段
2020年,各區繼續做好臺賬動態更新機制落實,根據餐飲服務單位變化及執法檢查情況,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對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實施“動態治理”,對違法違規餐飲服務單位“發現一家、整治一家”,督促其達標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是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精心組織、全面部署、狠抓落實;要明確餐飲治理轄區主管領導,將餐飲廢氣投訴作為鄉鎮(街道)績效考核內容之一,組織各鄉鎮(街道)將餐飲服務單位的日常監管納入轄區網格化管理體系,建立區、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管理體系,分解任務、分片包干,建立分工明確、層層負責的組織保障體系,做到每個片區、每家餐飲服務單位都有對應責任人、督促員,確保餐飲服務單位凈化設備升級改造任務按時完成;對開設在居民住宅樓等排放廢氣、居民反復投訴的餐飲服務單位,采取措施督促轉型經營或依法取締;對應安裝而未安裝凈化設備、不正常使用凈化設備的,督促整改,確保達標排放。
各區要完善溝通協調、信息反饋機制,建立主管副區長定期調度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定期反饋轄區工程進展情況(格式見附件6)。
(二)加強行業監督和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強信息互通,聯合開展綜合執法、專項執法,提供有力支持和業務指導,對餐飲業實行聯合監管,形成聯合監管體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餐飲大氣污染物排放納入餐飲業量化評級管理體系,生態環境、城管執法部門將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廢氣污染的餐飲服務單位通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量化分級規定,對相關餐飲服務單位實施降級處理。市商務、消防等部門按照本市集排油煙管道清洗規定,對餐飲服務單位清洗集排油煙設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積極溝通、協調中央單位、駐京部隊主管部門,服務中央、部隊單位推進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作;市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加強本系統工作調度,積極組織下屬單位落實資金,配合屬地政府,按《標準》要求開展設備升級改造。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財政、市生態環境部門按照各區餐飲廢氣治理工作任務量及實際完成情況,在分配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時,對各區提升餐飲廢氣監測能力、建設轄區運行狀態監控平臺等給予支持。各區加大支持力度,可結合轄區實際,研究轄區餐飲業治理鼓勵政策,倡導轄區餐飲服務單位采用第三方治理。
各級財政預算保障的行政事業單位應帶頭開展餐飲廢氣凈化設備升級改造工程,并加強設備運行維護管理,所需資金原則上從各單位預算渠道解決。
(四)加強動員宣傳。廣泛宣傳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的意義,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餐飲服務單位自覺、行業自律作用;加大餐飲服務單位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形成高壓氛圍,警示、引導餐飲服務單位規范經營,履行環保責任。各區、各相關部門以“通知、公告、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對餐飲業大氣污染防治相關法規、標準、政策、治理技術等的宣傳,促進餐飲服務單位實施提標升級改造并定期清洗維護,確保達標排放。依托行業協會、環保協會等社會團體,加強培訓、技術指導,為規范治理、達標排放等提供支撐。暢通群眾投訴舉報監督渠道,完善投訴熱線,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促進餐飲業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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