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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于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
2020年以來,全國生態環境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近期接連發生四川遂寧“3·4”華順海天化纖公司廢舊塑料倉庫火災、河北正定“3·10”可燃液體倉庫火災、河南開封“3·16”蘭博爾公司氯代苯酚中間體原料堆棚火災、黑龍江伊春“3·28”鹿鳴礦業公司尾礦庫泄漏等多起事故,對生態環境安全帶來較大威脅。特別是四川彭州“3·14”柴油泄漏事件,導致下游德陽、什邡取供水中斷,造成嚴重的社會和環境影響。同時,汛期已至,易發生各類自然災害次生的環境污染問題。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這一時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工作,進一步落實責任,緊盯環境風險點,抓實抓細抓好各項工作,堅決守住環境安全底線。
一、及時核報事故信息。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明確專人負責信息搜集核報工作,通過網絡輿情、環保舉報、在線監測、下級報告等渠道,及時發現可能次生環境污染的苗頭信息;主動與應急管理、交通運輸、氣象、水利等部門溝通,盡早獲知突發事故、自然災害和水文水利等信息。落實全年365天、每天24小時應急值守要求,收到事件信息或發現異常情況,值守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生態環境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報告,同時開展調度核實工作。涉及跨省流域突發水污染的,上下游省、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按照《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關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的指導意見》(環應急〔2020〕5號)要求,及時互相通報事件信息。
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各地生態環境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后,應當立即派出由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人帶隊的工作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參與事件處置。現場處置人員要重點關注消防水使用收集處理以及周邊大氣污染狀況,核實事發地周邊河流、飲用水水源地、居民區等環境敏感目標情況。工作組應當及時向主要負責同志報告現場情況,并協調當地因地制宜采取筑壩攔截、引渠分流、水利調蓄、投藥降污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降低生態環境影響。生態環境部調度處置的各類突發事故,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采取電話、傳真、網絡等多種渠道報告,特別要做好現場照片、視頻等多媒體信息報送。
三、科學開展應急監測。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根據事故涉及的化學品種類,科學確定特征污染物和監測指標,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監測。結合現場情況和河流流速流量、風速風向等參數,合理布設監測點位,并適當擴大監測范圍、加密監測頻次,盡量實現各點位同步監測,全面準確掌握事件環境影響。涉及水污染的事件,要摸清污染團走勢、找準污染前鋒及峰值分布。涉及大氣污染的事件,除常規指標外,要著重加強有毒有害氣體監測,為事件應對提供充足的技術支持。
四、主動發布事件信息。對所有可能次生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協助屬地政府第一時間主動發聲,說清環境影響情況,并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權威信息,避免不實信息傳播。涉及重特大突發事件,要嚴格落實信息公開“5·24”要求(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充分利用“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以通俗語言客觀準確發布信息。必要時,邀請專家進行解讀。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持續做好輿情監測,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對媒體、公眾提出的問題或質疑,及時調查核實并公布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督促指導各地嚴格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積極防范并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我部將對在環境安全保障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進行表揚,對突發環境事件處置不當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3月31日
(此件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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