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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浙江省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設置應對氣候變化重點指標14項,包括綜合指標,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各領域指標和示范試點建設指標。詳情如下:
浙江省應對氣候變化“十四五”規劃
全球氣候變暖趨勢不斷加劇,人類生存環境面臨嚴峻挑戰。中國一直是全球氣候治理進程重要的推動者和踐行者,堅定不移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走綠色低碳發展之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2020年9月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向國際社會作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莊嚴承諾,明確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展現了氣候雄心和大國擔當。
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時,賦予了我省“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標新定位,并強調“生態文明建設要先行示范”。“十四五”時期是碳達峰的關鍵期,也是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的攻堅期。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總書記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要論述精神,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推進氣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全省高質量綠色低碳發展,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形勢
(一)氣候特征及變化趨勢
浙江地處我國東南沿海地區,屬典型的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季風顯著,四季分明,氣溫適中,光照充足,雨水豐沛,空氣濕潤,自然條件較為優越。在全球氣候變暖大背景下,近年來我省臺風、暴雨洪澇、極端高溫、干旱、寒潮等氣象災害呈現出發生頻次高、影響范圍廣等新特征。
氣溫上升趨勢明顯。自1961年以來,平均氣溫每10年升高0.28℃。其中20世紀80年代以來年平均氣溫上升顯著,增溫率為每10年0.47℃,高于全國同期的0.36℃,低溫日數以每10年3.3天的速率遞減。
降水季節分布不均衡加劇。自1961年以來,我省年平均降水量以每10年39.1毫米的速率增加。近年來,季節性降水分布不均的趨勢進一步擴大,洪澇、干旱等極端氣象災害頻繁發生,且強度和持續時間不斷增加。2020年全省梅雨量破歷史紀錄。2019年秋季、2020年秋冬季,全省出現長時間、大范圍干旱,給城鄉居民用水和農業生產帶來不利影響。
海平面上升速率加快。自1980年以來,我省沿海海平面以每年3.5毫米的速率上升,高于同期全國平均水平。進入21世紀,我省海平面總體處于歷史高位。2019年,海平面較常年平均高93毫米,處于1980年以來第二高位。我省沿海是風暴潮重災區之一,海平面上升使風暴潮災害更加嚴重,由此引起的海岸帶侵蝕、海水入侵地下淡水層等直接影響沿海居民生活。
(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來,我省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引領,堅定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堅持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并重的原則,全面深化經濟、產業、能源結構調整和綠色低碳發展,大力推進各領域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產業數字化水平穩步提升。三次產業增加值比例由2015年的4.1∶47.4∶48.6調整為2020年的3.3∶40.9∶55.8。2020年,全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達到7020億元,占GDP比重的10.9%,比2015年提高3.2個百分點。以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主要特征的“三新”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的27%,比2015年提高5.8個百分點。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突破萬億大關。在全省規上工業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裝備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分別占33.1%、59.6%、44.2%和15.6%,分別比2015年提高7.5個、22.4個、7.4個和4.9個百分點。累計淘汰工業行業落后和過剩產能涉及企業9500多家,整治提升“低散亂”塊狀行業涉及企業(作坊)15.54萬家。
能源清潔化程度進一步提高。2019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石油及制品、天然氣、非化石能源、外來火電及其它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分別為45.3%、16.8%、8.0%、19.8%、10.1%,與2015年相比,煤炭占比下降7.1個百分點,天然氣占比提高3.1個百分點,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3.8個百分點。2020年,清潔能源發電裝機5290萬千瓦,裝機占比52.0%,較2015年提高11.7個百分點。光伏規模增長迅速,開發應用形式多樣,全省累計建成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517萬千瓦,比2015年增長827%,其中分布式光伏裝機1070萬千瓦,裝機規模連續多年位居全國第一。2020年,我省萬元GDP能耗0.37噸標準煤,能效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綠色建筑交通全面較快發展。2020年,全省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民用建筑的比重達到97%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領域消費比重11%。2020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車達27395輛,清潔能源公交車、出租車使用比例達到80%。杭州、湖州主城區實現清潔能源公交車全覆蓋。深入實施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倡導自行車、步行等慢行交通出行,以及網約車、共享單車、汽車租賃等共享交通出行模式。全省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由2016年34.3%上升至2020年36.7%。大力推進港口岸電建設,京杭運河、湖州、嘉興內河水上服務區岸電設施實現全覆蓋。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逐步增強。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深化,設區市建成區面積25%、縣級市建成區面積20%,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現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鄉鎮(街道)全覆蓋,建立完善涉及應急管理等28個部門的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協同機制。“十三五”期間,累計實施水土流失治理項目163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達958平方公里。累計建成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海洋特別保護區(海洋公園)310個。森林火災、病蟲害的預防和控制能力不斷提高,森林火災發生率、受害率均處于歷史低位,松材線蟲病疫情30年來首次出現第一個下降拐點。
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體系基本形成。全國率先印發省級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工作推進機制等制度文件,細化責任清單,有效壓實控溫責任。建立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報表制度,建立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溫室氣體清單報告機制,強化數據應用。積極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建成浙江省氣候變化研究交流平臺,建立完善企業碳排放監測、報告、核查體系。積極創建國家級和省級低碳試點,已有11個國家級低碳試點和37個省級低碳試點,形成覆蓋城市、城鎮、園區、社區、企業的多層級低碳試點體系,舉辦浙江省低碳產品技術展暨“一帶一路”合作項目洽談會、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班等國際合作活動,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宣介低碳發展的浙江經驗和模式。
(三)發展機遇
合作共贏的氣候治理新局面為全球多邊合作帶來新機遇。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氣候治理依舊是凝聚各國力量,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重要領域。堅持加強協作,共同推進全球氣候多邊合作進程,落實《巴黎協定》以實現共贏共進,將成為各國氣候治理的新常態。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我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并在氣候雄心峰會上進一步提高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力度,彰顯了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的雄心和決心。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征程已全面開啟,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氣候治理進程重要的參與者、貢獻者和引領者,“中國方案”和“中國智慧”將為各國攜手應對全球性挑戰作出積極貢獻。
各盡所能的氣候治理新體系為我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帶來新機遇。“十四五”處于“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美麗中國目標邁進的第一個五年。20世紀中葉以來,中國升溫速率明顯高于全球同期水平。氣候變化對經濟、生態、能源、糧食安全等構成嚴峻挑戰,氣候風險水平趨高。強化氣候治理是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也是一項系統性、全局性、長期性工作。全面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經濟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工作統籌融合,全面加快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等領域綠色低碳轉型,全面推動地方、部門、行業自主創新開展低碳行動,將成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的重要舉措。
碳達峰、碳中和的氣候治理新目標為浙江打造“重要窗口”帶來新機遇。著力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構建現代化氣候治理體系應當成為我省努力建設展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文明高度發達“重要窗口”的系統性突破性標志性成果,是打造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的具體實踐。以碳達峰和碳中和為契機,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有助于培育浙江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浙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萌發地、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發源地和率先實踐地,肩負著“生態文明建設要先行示范”的重大使命。立足國際大勢、國家戰略和長三角一體化格局,切實當好氣候治理的實踐者、推動者、展示者,以有力的制度執行、有效的機制創新、有序的行動落實,推動“浙江之窗”更好展示“中國之治”。
(四)面臨挑戰
從發展階段看,我省目前還處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還未結束的發展階段,人均GDP、城鎮化率、居民收入等指標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未來隨著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城市化推進、人民生活品質提升,能源總需求將持續增長,碳排放也將呈增長趨勢。近年來,碳排放強度雖呈現下降態勢,但與韓國、日本、歐盟、美國等發達經濟體相比仍總體偏高。
從排放結構看,我省碳排放集中在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和居民生活等六大領域,其中能源、工業占主導地位。能源結構上,主要是化石能源特別是煤炭占比仍然偏高,2019年我省化石能源消費占比80.2%,其中煤炭占比達45.3%,導致我省每噸標準煤的能源消費碳排放為1.92噸。產業結構上,主要是工業結構高碳化,石油加工、建材、造紙、化工、化纖、鋼鐵、紡織等七大“高碳行業”碳排放高達70%,僅創造30%的增加值。
從工作基礎看,應對氣候變化是一項戰略性、全局性和系統性的工作,全省在中長期低碳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方面缺乏戰略性規劃指引,各類低碳相關政策亟需制定完善,部門協同機制有待加快建立健全,氣候治理數字化轉型、低碳科技創新、綠色低碳智庫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各類“零碳”或低碳試點建設仍需大力推進。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以推動產業和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以提升基礎設施韌性和生態系統穩定性為重點,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以促進減污降碳協同和健全市場化機制為抓手,著力提升應對氣候變化治理能力,推動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率先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為我省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和建設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加強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變革,統籌推進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堅持科技引領,數字賦能。強化應對氣候變化的科技創新支撐,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發展各種氣候適應性技術。以數字化手段助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大數據應用,提升數字智治水平。
——堅持制度創新,先行先試。積極探索符合省情、兼具特色的應對氣候變化制度改革和創新,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發揮基層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創新和深化應對氣候變化試點創建,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新路徑。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強化減緩和適應工作推進力度。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發揮企業、公眾在減緩工作的主體作用,挖掘適應工作潛力。
(三)目標指標
1.總體目標
到2025年,初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與生態環境保護相融合的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新局面,碳達峰基礎進一步夯實,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氣候變化治理能力有效增強。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得到有效控制。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升,低碳生產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態系統碳匯明顯增加。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4%,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有效提升。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江河湖庫防洪減災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業適應氣候變化能力不斷提高,沿海地區防洪防臺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穩定性進一步提高,氣候災害預警和應對能力顯著增強。
——氣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強。應對氣候變化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科技創新水平明顯增強,數字賦能深入推進,市場機制有效建立,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
——示范試點體系健全完善。低碳發展示范試點全面推進,適應氣候變化示范試點積極推動,配套政策和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完善,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綠色低碳園區、“零碳”示范試點等。
——低碳行動成為新時尚。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采購全面開展,全民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基本形成。
到2035年,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適應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為實現2060年前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2.具體指標
“十四五”期間共設置應對氣候變化重點指標14項,包括綜合指標,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各領域指標和示范試點建設指標。
表1 浙江省應對氣候變化指標體系
注:標“*”為2019年數據。
三、著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推進能源、工業、建筑、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溫室氣體減排,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生態系統碳匯,形成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推動經濟體系全面低碳轉型。
(一)促進經濟體系高質低碳發展
推動經濟體系數字化變革。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2.0版”,突出數字化引領、撬動、賦能作用,加快數字經濟與低碳化融合發展。實施數字經濟五年倍增計劃,大力建設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數字技術創新中心,加快打造數字變革策源地。加強數字經濟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節能,提升數據中心、新型通訊等信息化基礎設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左右。
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把握新興產業發展機遇,加快培育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汽車、航空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新的支柱產業,積極布局儲能、氫能等碳中和相關產業。結合“萬畝千億”平臺建設,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細分領域,培育形成一批在全國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超前布局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第三代半導體、類腦芯片、柔性電子、前沿新材料、量子信息等未來產業,加快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
促進現代服務業提質增效。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高端化、專業化發展,重點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科技服務、現代物流、金融服務、創意設計、供應鏈管理等生產性服務業。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高品質發展,依托四條詩路文化帶建設,大力發展文創產業和旅游產業。到2025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0%以上。
做強節能環保產業。加大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體廢棄物處理、土壤污染修復等領域的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推廣和產業化力度。推廣節能環保產品,加強節能環保技術創新,深入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創新“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模式,貫徹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回收網絡體系,規范梯級利用、回收拆解、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壯大資源回收利用市場主體實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第三方服務,引進、培育一批重點節能環保服務企業,推動節能環保服務業發展。到2025年,節能環保產業總產值達到15000億元。
打造一批低碳發展重要平臺載體。以發展現代產業體系為核心,突出低碳實踐,高標準建設舟山群島新區和省級新區,重點推進杭州錢塘新區、寧波前灣新區、湖州南太湖新區等建設,打造產業低碳發展的重要載體。推進杭州城西、寧波甬江、G60(浙江段)、溫州環大羅山、浙中等科創大走廊建設,打造低碳技術研發和低碳產品推廣應用的重要載體。
(二)推動能源低碳變革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深入推進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創建,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安全發展核電,建成三澳核電一期,力爭建成三門核電二期。合理開發水能,加快推動長龍山、寧海、縉云等抽水蓄能項目建設。到2025年,新增抽水蓄能340萬千瓦。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繼續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積極開發建筑一體化光伏發電系統。高質量創新發展生態友好型“光伏+農漁業”模式。有序發展風電,重點推進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打造“海上風電百萬千瓦級應用基地+海洋牧場”發展新模式,適度兼顧發展陸上分散式風電。多渠道拓展區外來電,推動跨區域電力通道建設,建成白鶴灘水電至浙江特高壓直流工程。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含垃圾)發電,積極探索海洋能綜合開發利用新模式。加快儲能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區域內部電網。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300萬千瓦以上。
清潔高效使用化石能源。強化煤炭總量控制,建立深度“控煤”機制,制定分區域分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方案。積極推進煤炭低碳化利用,鼓勵使用潔凈煤以及高熱值煤,提高煤炭發電效率,降低電廠自用電率和碳排放量,實現火電平均供電標煤耗不斷下降。持續實施煤改氣工程,提高天然氣覆蓋率和氣化率,積極推進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擴大天然氣利用。穩步推進油品低碳化利用,推廣使用生物質燃料。
著力推進能效提升。開展能效創新引領國家試點,修訂產業能效技術指南,建立重點行業和項目能效準入標準。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建立能源“雙控”與區域規劃、產業規劃、重大項目前期計劃聯動機制。堅決遏制新上高耗能項目,嚴格執行高耗能行業產能和能耗等量減量替代制度。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不含重大石化項目)較2020年下降16%以上。推進能源資源向重大平臺、重點行業和重點項目傾斜,優先支持產業鏈供應鏈補短的高質量重大項目,完善區域能評+產業能效技術標準機制,加強節能服務業培育力度,開展能源資源計量服務,提高能源資源市場化配置和制度化建設水平。研究制定《浙江省產業能效領跑專項行動》。實施能效領跑者計劃,建立節能激勵導向機制,樹立行業標桿,推動重點企業開展能效對標。
(三)加快工業低碳轉型
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產能擴張,對在建、擬建和存量“兩高”項目開展分類處置,將已建成“兩高”項目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在線監測系統,強化常態化監管。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油化工等重點行業,探索開展重點行業碳強度分類管理,建立平均先進碳排放對標機制,發布重點碳排放行業和主要產品平均碳排放強度,引導低于平均水平的企業對標排放。提高新建項目準入門檻,審慎引入高耗能大項目,已立項項目要嚴格按照最先進的能效標準建設,并強化后續節能技改。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顯著下降,工業領域碳排放總量趨于穩定。
推動傳統產業低碳轉型。持續推動工業領域節能提效,推進傳統產業綠色低碳升級改造,嚴格落實節約能源法、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安全生產法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依法依規有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園區、工廠創建,到2025年,建成綠色低碳園區50個、綠色低碳工廠500個。結合“未來工廠”建設工作,將數字化技術應用于產業改造提升,深入推進綠色化制造、數字化設計、智能化技改、“企業上云”、數字化管理、“互聯網+”新模式等在產業的應用,加快建立快捷柔性化生產新模式,加快提升產業低碳高效發展水平。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來推動制造業低碳提升。
推進工業綠色循環發展。實施循環經濟“991”行動計劃升級版,實施園區綠色升級改造,著力提升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設水平。推行園區綜合能源資源一體化解決方案,推動新建園區循環式建設。引導工業綠色循環發展,加快推動電力、建材、石油化工等行業的循環化改造。到2025年,主要資源產出率提高15%。推動建材、有色金屬、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從源頭削減廢氣、廢水及固體廢物產生量。
(四)強化建筑全過程低碳管理
全面實施新建建筑綠色設計。進一步加大綠色低碳建筑推廣力度,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推廣裝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擴大建筑節能技術和綠色建材應用范圍,推廣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消費比重。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實現全覆蓋,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占比進一步提升,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者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強制性標準建設,城鎮新建建筑中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35%。
著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以大型公共建筑場館和機關辦公建筑為重點,結合未來社區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美麗城鎮建設等工作,開展外墻外保溫、地源熱泵應用等節能改造,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儲能、集中供冷供熱能源站、立體綠化在未來社區率先應用,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
強化建筑領域低碳管理。實施建筑電氣化工程,推廣高效電氣化應用技術與設備,提升建筑電氣化水平。因地制宜推廣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綠色建材等在建筑領域的應用。推進建筑節能低碳管理,逐步將公共建筑納入碳核查范圍,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強化賓館、辦公樓、商場等公共建筑低碳化運營管理,研究制定建筑節能低碳管理條例。
(五)構建低碳交通體系
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體系。深入推進高水平交通強省建設,打造現代綜合交通樞紐,發展智慧交通。推進長三角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打造軌道上的長三角。加快建設都市區城際鐵路網、大灣區通勤鐵路網,推動市域(郊)鐵路向周邊延伸。加密城市軌道交通網,有效銜接各功能組團和樞紐節點。推進環杭州灣、環南太湖、沿錢塘江、沿甌江及沿海等騎行、休閑綠道建設。
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全面落實公交優先戰略,積極推動長三角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省內城市、長三角區域城市軌道交通乘車二維碼和城市交通卡互聯互通,到2025年,全省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達到40%。調整優化運力結構,結合大通道建設,提升鐵路貨運比例,拓展綠色水路運輸優勢。推動以“四港聯動”為核心的多式聯運,大力推進大宗貨物“公轉水”示范工程。發展低碳物流,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加快老舊高排放車輛淘汰更新,進一步強化高排放船舶管控。
優化交通運輸能源結構。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實施公共領域車輛、私人小汽車新能源行動,鼓勵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作業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加快實現新采購公務車輛100%新能源化,提升社會車輛新能源比例。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的船舶。加大充電樁建設力度,到2025年,全省建成公共領域充電樁8萬個以上(其中智能公用充電樁5萬個以上),自用充電樁35萬個以上。加快研究推廣氫燃料電池汽車、智能網聯等技術。應用城市大腦等信息技術提升交通組織智能化水平。逐步擴大交通運輸企業碳核查范圍,加強能耗監測統計。
(六)踐行低碳生活方式
增加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大對綠色低碳產品研發、設計和制造的投入,鼓勵大型商超優先引入綠色低碳產品,增加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進一步加強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節能減排與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推廣清單的宣介力度,強化落地應用。推廣應用綠色包裝和節能環保新材料,推行減量化、復用化的包裝產品,大力推廣循環快遞物料設備。引導企業開展綠色(低碳)產品認證,淘汰高能耗產品和技術,支持省內企業取得節能低碳產品認證和標識,探索開展碳標簽建設。
推進綠色采購。嚴格執行政府對節能環保產品的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中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的比重,優先采購節能節水的能效水效標識目錄產品,推動政府采購云平臺商品目錄中增加低碳產品種類。探索進一步提高政府低碳產品采購要求,提高政府低碳產品采購比例要求,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規模。
倡導低碳生活。開展全民節能型消費和綠色低碳消費理念,將綠色低碳理念納入教育體系,開展低碳校園建設,以教育帶動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利用我省數字經濟、互聯網優勢,探索碳普惠制度,推動踐行綠色低碳理念。大力實施“光盤行動”,鼓勵適量點餐,公務接待簡約化,遏制食品浪費。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勵民眾采用步行、自行車、公共交通、拼車等低碳方式出行,到2025年,大中城市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80%。鼓勵居民購買使用綠色低碳產品,加強能效水效標識推廣,引導民眾選購節能節水產品。倡導節水、節電、節氣等低碳生活方式,強化階梯水價、電價、氣價的運用,引導居民自覺減少能源和資源浪費。全面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回收,鼓勵通過“互聯網+”等形式開展廢舊物品交易,進一步減少一次性消費用品使用。
(七)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
控制工業生產過程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強化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管控,通過工藝技術改進、末端治理等手段,減少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強化氫氟碳化物等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積極推廣增溫潛勢值較低的氫氟碳化物制冷劑替代產品生產和使用。繼續強化硝酸生產過程氧化亞氮排放控制,積極推廣實施氧化亞氮末端處理技術。
控制農業活動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繼續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快推進有機環保農藥替代、測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應用,減少農田氧化亞氮排放。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甲烷排放。深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實現畜禽養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利用或全達標;嚴格落實生態畜牧業發展規劃和畜禽禁限養區要求,調整畜禽養殖種類、規模和總量,畜牧業區域布局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匹配,農牧結合,形成種養加一體的綠色發展模式。加大商品有機肥施用、秸稈還田、綠肥種植等技術推廣,改善耕地地力。到2025年,化肥施用強度(折純)降到15千克/畝。
控制廢棄物處理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全域打好生態環境鞏固提升持久戰,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加快實現廢棄物低碳化處理。推進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各類固廢分類處理,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探索建立各類固廢處理收費制度,從源頭減少各類固廢產生量,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70%。按照焚燒為主、填埋補充原則,加快城鎮生活垃圾焚燒廠建設,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修復,加快實現縣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基本覆蓋。積極推廣使用甲烷發電等規模化垃圾填埋氣回收利用技術,減少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合理規劃布局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實現廢棄物的協同處置。加大城鎮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力度,逐步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平,積極利用再生水,到2025年,全省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研究并推廣適合我省實際情況的廢水處理甲烷排放回收利用技術,重點加強造紙、化工、食品等行業污水處理甲烷排放的回收利用。
(八)增加生態系統碳匯
增加林業碳匯。深入實施新增百萬畝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推進國土綠化美化,增強國土綠化系統碳匯能力。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的思路,充分挖掘潛力,大力實施山地、坡地、城市、鄉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設,著力提升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實施千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強木材儲備,串聯美麗生態廊道,建設珍貴彩色健康森林,提高森林質量和效益,持續推進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全面掌握全省林業碳匯現狀、變化、分布和潛力,推動新一輪“一村萬樹”示范村建設,提高鄉村綠化質量。加快城市森林建設力度,以森林城市(城鎮)、園林城市(城鎮)建設為載體,擴大城市建成區核心片林規模,提高公共設施綠地中喬木林比重。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61.5%,森林質量明顯提升。
增加海洋、濕地、農業碳匯。結合藍色海灣綜合治理、銀色沙灘岸灘修復,提升海洋碳匯能力。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加快建設海洋牧場,提高海洋漁業固碳能力。加大濕地保護修復力度,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方式,對集中連片、破碎化嚴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濕地進行修復和綜合整治。推進南紅北柳濕地修復,逐步恢復濕地生態功能,增強濕地固碳能力。深入挖掘農業碳匯潛力,通過農業技術改進、種植模式調整等措施,增強農業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專欄1 生態系統碳匯建設重點工程
海洋、濕地碳匯方法學探索。開展海洋、濕地碳匯統計核算和監測方法學專項課題研究,探索建立海洋、紅樹林、鹽沼和海草等海岸生態系統評估體系。
海洋、濕地碳匯試點。以海洋、濕地生態系統碳匯為載體,組織開展沿海地市(寧波、溫州、舟山、臺州)、環太湖地市(湖州)試點建設,提升海洋、濕地生態系統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碳中和信息化平臺建設。依托我省現有森林、海洋、濕地、農業資源,建設碳中和信息化平臺,實現碳中和數字化管理。以杭州、麗水為試點,開展碳中和信息化平臺試點建設,總結試點經驗,逐步擴大碳匯面積,深度提升碳匯質量,努力建成生態系統碳匯數據庫,定期盤查、更新、發布碳匯相關指標數據,為全省碳匯產品交易奠定基礎。
四、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圍繞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研究制定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積極開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達峰專項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
(一)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研究制定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目標、路線圖、實施路徑。推動能源、工業、交通、建筑、農業、居民生活和科技創新等領域制定達峰專項行動方案。指導各設區市制定市級達峰行動方案。深化省、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工作,強化清單數據應用,為全省重點地區、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提供數據支撐。
(二)推動重點區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
推動有條件的地區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分批推進各地區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推動有條件的低碳試點城市、重點地區率先達峰。推進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2025年前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
鼓勵重點產業平臺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鼓勵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開發區、“萬畝千億”平臺等產業平臺研究制定園區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通過落后產能淘汰、“騰籠換鳥”“畝均論英雄”改革、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等手段,深入推進園區低碳發展,鼓勵省級綠色低碳園區率先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三)推進重點行業企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
推進重點行業達峰行動。識別全省二氧化碳排放達峰重點行業,研究制定鋼鐵、建材、石化、化工、造紙、化纖、紡織等七大高碳排放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明確達峰重點任務,嚴格執行國家產能減量置換政策。鼓勵建材、鋼鐵、造紙等行業率先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積極引導重點行業低碳發展,嚴格控制高碳排放產業盲目擴張。
引導重點企業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行動。鼓勵省內重點能源生產企業、高碳排放企業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指導企業制定達峰行動計劃,鼓勵省內大型國有企業率先實現達峰。鼓勵行業龍頭企業積極開展碳中和行動,明確碳中和目標及路徑,引導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實現碳中和目標。
(四)強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落實
落實碳排放達峰目標責任。各地根據省級達峰行動方案和市級達峰行動方案,嚴格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制定達峰年度工作計劃。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加強對地方的指導,強化形勢分析與激勵督導,確保達峰目標如期實現。
強化碳排放達峰跟蹤評價考核。將碳排放達峰行動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省級碳排放達峰目標評價考核制度,對各地碳排放達峰行動落實情況開展年度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地方政府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加強適應氣候變化行動
聚焦基礎設施平穩安全運行,加強空間布局優化和先進技術運用,增強設施韌性水平。聚焦農業、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等重點領域,海岸帶和脆弱地區等重點區域,著力提升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極端氣候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
(一)強化基礎設施氣候適應能力
強化市政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在城鄉建設規劃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影響,在新城選址、城區擴建、鄉鎮建設前探索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積極應對熱島效應和城市內澇,適當提高城市防洪治澇標準,保留并逐步修復城市河網水系,鼓勵城市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地建設采用滲水設計。逐步提升供電、排水、燃氣、通信等城市生命線系統建設運行標準,保障基礎設施在極端天氣氣候條件下平穩安全運行。深入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就地消納和利用70%以上的降雨。
強化水利基礎設施適應能力。深入推進“五水共治”,實施海塘安瀾千億、百項千億等重大水利工程,提升防洪御潮能力;實施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提高供水韌性和應對極端干旱能力。加強水利基礎設施監測預測數字化、信息化建設,提升設施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探索開展水庫等基礎設施氣候風險動態評估,優化調整大型水利設施建設運行標準,保障設施安全運營。
強化交通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加強交通運輸設施安全運行的氣候風險評估,針對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研究制定應急機制,提高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能力,確保交通設施平穩安全運行。新建交通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要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對氣候變化相應敏感的路段采用強化設計。
強化能源基礎設施適應能力。在核電、風電、水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運行過程中,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探索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適當調整輸變電設施抗風、抗壓、抗冰凍標準,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對電網安全運行、采礦、海上油氣生產等的氣象服務。
(二)提升重點領域氣候適應水平
提升農業氣候適應能力。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優化現代種植業、漁業生產力布局。探索開展農田氣候適應性評估,摸清干旱、洪澇等氣象災害的發生規律。加快發展現代種業,培育優選耐高溫、抗寒冷、抗旱、抗澇等適應能力強的作物品種。適當調整播栽期,增強作物抗旱、抗澇能力。因地制宜推廣應用旱作農業、抗旱保墑等各類農業適應性技術,增加設施農業的高質量供給。推動營造農田防護林帶,改善農田小氣候環境。完善農業災害預警和防治體系,積極推進農業氣候災害保險。繼續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到2025年,累計新建或改造提升高標準農田300萬畝。
專欄2 農業氣候適應重點工作
健全農業適應工作協調機制。建立農業適應工作協調機制,強化統籌協調和目標導向,重點建立和完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種植制度優化、減災防災能力提升、農業保險制度完善等方面工作機制。
制定農業適應相關技術規范。以浙江省農業發展和氣象特征為基礎,制定農田設施、水利設施、農作物、耕地保護、災害預警監測等方面的適應性技術規范。
打造試點項目。選擇一批基礎較好、各具特色的農業主產區和經濟實體開展試點,以促進農業發展、提升農業適應能力、推動適應技術應用為重點,對試點開展定期評估,強化目標約束,注重工作指導。及時總結有效的適應技術和工作機制,向全省推廣。
提升林業氣候適應能力。強化森林資源有效保護和生態公益林建設,加大森林及天然林資源保護力度,增加耐火、耐旱(濕)、抗病蟲、抗極溫等樹種的造林比例,加強火災、有害生物入侵等森林災害的監測防控力度,提升森林生態系統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在不損害森林氣候適應能力前提下發展森林康氧、森林旅游等新型業態。
加大其他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堅持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理念,進一步加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健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濕地保護制度,加強濕地恢復與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繼續完善海洋伏季休漁制度,有效恢復海洋生態功能。
(三)推動重點區域適應氣候變化
開展海岸帶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新編或修編各類涉海規劃時,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依托全省海島大花園建設,系統推進海島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紅樹林修復和濱海濕地修復項目,保護紅樹林、海草床和鹽沼等生態系統。積極運用淺海灣外養殖、深水海域底部養殖等先進的海水養殖技術,加快標準化設施漁業基地建設,合理調整水產養殖品種、密度、周期,發展多元化的海水養殖產品。強化“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實施,全面實施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和海洋生態紅線制度,開展海洋塑料廢棄物處置專項行動,進一步從源頭上減少海洋廢棄物。加強氣候變化對海岸帶的影響分析,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到2025年,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78%。
提高脆弱地區氣候適應水平。針對浙南山區等脆弱地區,探索建立氣候變化脆弱性指標體系,開展氣候變化脆弱性評估。建立氣候變化影響監測體系,強化高溫熱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的影響監測。推動浙南地區打造美麗浙江建設重要生態屏障,編制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
(四)建立健全氣候防災減災體系
加強氣候災害的監測評估和預測預警。依托信息化建設和大數據應用,加強氣候災害基礎信息收集和數據分析,探索開展關鍵部門和重點領域氣候災害監測評估。推動建設覆蓋全省的氣候災害監測網,提升干旱、低溫、雨雪冰凍、暴雨、臺風等極端天氣與森林火災、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預測預警水平和應對能力。適時開展氣候變化適應性評估研究,擴大評估成果應用范圍。
完善氣候災害應急預案體系和響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應對極端氣候事件的應急預案和配套制度,健全應急聯動和社會響應體系,加強應急通道、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等建設,提高救援響應速度、應急救援覆蓋率等應急管理水平,增強對極端氣候事件的應對能力。到2025年,氣象災害損失占地區生產總值的平均比例不超過2%。
六、提高應對氣候變化治理能力
堅持系統觀念,圍繞應對氣候變化制度建設、減污降碳協同治理、科技支撐、數字賦能、市場機制、人才隊伍等重點方面,切實推進應對氣候變化改革探索工作,加強應對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建立健全應對氣候變化制度
完善碳排放目標控制制度。將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強化指標約束。探索建立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制定碳排放“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辦法,鼓勵各地探索創新碳排放“雙控”管理制度和模式。加快建立全省碳排放總量分解落實機制,合理確定各地區和重點領域及行業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及任務。
研究建立溫室氣體排放許可制度與碳排放評價制度。探索構建與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相匹配的碳排放許可制度,規范和約束排放單位的行為,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碳排放權產權制度。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將碳排放評價納入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控制重大項目碳排放增量。鼓勵支持各地各行業積極開展碳排放評價應用場景創新,推動碳排放評價應用不斷擴面。探索形成全省統一的碳排放評價數據庫,培育碳排放評價第三方機構,建立碳排放評價的監督監管機制。開展碳排放量、碳減排量計量技術聯合攻關,提高碳排放核算量的準確性。
深化應對氣候變化統計制度。進一步完善碳排放基礎數據統計、核算、報告和核查體系。持續完善涵蓋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土地利用變化與林業、廢棄物處理等領域的統計體系。建立溫室氣體清單評估機制。提升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強化經濟社會活動、生態環保大數據、高時效遙感數據、高空間分辨率土地利用數據等多源大數據應用,加快研發分區域、分部門的碳排放快速核算和評估體系,提高碳排放核算時效性。
推動建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推動將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數據報送、配額清繳履約等實施情況作為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內容,有關違法違規信息記入企業環保信用信息。引導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制排放行動措施。
(二)構建減污降碳協同治理體系
建立協同減排管理機制。完善“一證式”環境綜合管理體系,將溫室氣體減排統一納入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深化溫室氣體清單報告、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排污許可執行情況報告等工作的融合應用,建立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工作機制,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和排污權交易的協同管理。整合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管理工作舉措,重點突出源頭控制,開展固廢、廢水處置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治理。
夯實協同減排工作基礎。選擇典型城市和區域,開展空氣質量達標與碳排放達峰“雙達”試點,打造一批“雙達”典范城市。在鋼鐵、建材、有色等行業推動排污許可制度、碳減排措施融合,將碳排放重點企業納入污染源日常監管。推進碳排放報告、監測、核查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融合,推動企(事)業單位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相關數據的統一采集、相互補充、交叉校核。探索開展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減排管控試點示范,優選出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減排技術和協同治理策略,建立技術應用工具箱。
專欄3 協同減排重點工作
建立健全協同減排的統計核算、監測和保障體系。以空氣質量達標與碳達峰“雙達”控制為出發點,以強化協同減排效果為目標,推動建立企業、園區協同減排的工作體系。鼓勵和支持企業、園區建立健全協同減排的統計核算體系、監測體系和保障體系等。推動湖州市開展碳排放監測管理平臺建設試點。
實施協同減排試點項目。選擇若干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園區和重點排放企業開展試點。以空氣質量達標與碳達峰“雙達”完成情況為核心,對試點進展定期考核,及時總結優秀經驗和做法,逐步向全省重點排放企業和園區推廣。
探索長三角協同減排聯動體系。積極參與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共同探索生態友好型高質量發展模式,扎實推進“三省一市”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交流合作。共同研發應對氣候變化新技術,共同探索建立區域減污降碳聯動機制,為實現區域高質量發展和美麗長三角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三)強化氣候領域科技創新水平
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攻關。加大氣候變化領域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和戰略政策研究支持力度,為應對氣候變化決策提供技術支撐。立足浙江發展實際,深入實施“雙尖雙領”計劃,圍繞“零碳”電力、“零碳”非電能源、“零碳”流程重塑、“零碳”系統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及碳匯等五大方向,創新科研攻關機制。積極融入長三角區域創新合作,搭建國際科技合作載體,構建協同發展生態圈。加強數據整合和數據推廣,深入挖掘大數據、云計算等互聯網技術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應用價值,加強“互聯網+”與低碳發展技術的深度融合。
強化高能級創新平臺建設。以氫能利用、太陽能利用和能源清潔低碳研究為主攻方向,謀劃建設能源領域省實驗室,加強能源清潔利用、含氟溫室氣體替代及控制處理等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推動龍頭企業牽頭創建省技術創新中心,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快建設碳中和技術高端創新動態體系,打造國內領先的低碳技術創新型基地。
推進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深入實施首臺(套)提升工程,定期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充分發揮創新引導基金支持作用,支持綠色技術應用。落實國家綠色技術創新示范先行行動,實施低碳先進技術成果轉化,創新創建主體培育和可持續發展示范引領。以設立國家綠色技術交流中心為契機,加大碳達峰、碳中和技術轉化力度,大力培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企業。
(四)發揮氣候治理數字智治優勢
加快建設綜合應用場景。按照“跨領域、場景化、大場景、小切口”要求,集成全省多領域多元數據,打造碳達峰、碳中和數智平臺,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數字體系,繪就碳達峰、碳中和數字地圖。實時反映全省碳排放現狀,及時評估產業轉型升級、能源結構調整、能效提升等對碳達峰的貢獻。
建立碳賬戶管理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平臺,構建清晰準確的碳賬戶體系,強化企業減排責任,實現申領排污許可證企業全覆蓋。通過建立衡量企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的計量、核算和評價標準,加強監測預警、評估考核、數據回流,實現全鏈式閉環管理。以碳賬戶數據為依據,采用綠色金融、財稅政策等手段激勵企業節能降碳,促進企業綠色低碳轉型。
(五)完善應對氣候變化市場機制
夯實碳交易工作基礎。健全企業碳報告制度,完善碳排放監測、報告、核查、復查工作體系,引導企業逐步建立碳排放臺賬制度。鼓勵企業做好計量器具檢定、煤炭元素檢測等工作,進一步夯實數據基礎。開展多層次的能力培訓,提高市縣生態環境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提升企業參與全國碳交易的能力。
全面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明確碳排放交易責任目標,完善工作體系。建立全省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機制,積極做好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分配、履約管理,健全碳排放配額市場調節和抵消機制,指導全省企業做好配額履約和清繳。探索開展碳排放權有償使用和轉讓機制研究。
推進碳資產管理和開發。鼓勵企業開展碳資產管理,建立碳資產管理部門,配套信息化管理系統,主動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碳減排量、節能項目碳減排量等國家核證減排量(CCER)和其他機制下的碳減排量項目。積極探索開發海洋、濕地等碳匯方法學,開發相關自愿減排項目。培育碳交易咨詢、碳資產管理、碳金融服務等碳交易服務機構,推動碳市場服務業發展。
(六)加強氣候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健全氣候領域專家委員會和專家庫。結合我省氣候領域工作實際,進一步吸納相關領域專家,完善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和專家庫成員結構,形成涵蓋大氣、海洋、水文、地質、生態、林業、能源、交通、建筑、經濟等諸多領域的決策支撐機構,發揮多學科集成優勢和專家在本領域學術的帶頭優勢,廣泛組織科技工作者為我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出謀劃策。
強化氣候領域專業隊伍建設。加快應對氣候變化人才培養和引進,擴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專業支撐隊伍,發揮好咨詢參謀作用。鼓勵科研人員參與國際研究計劃,夯實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及戰略政策研究基地建設,健全長期研究支撐機制。積極培育第三方服務機構和市場中介組織,組建低碳產業聯盟,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后備隊伍建設。推動應對氣候變化人才政策體系建設,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技能認定機制。
加強氣候領域基礎隊伍建設。緊緊圍繞氣候領域重點難點工作,面向基層隊伍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能力建設活動,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基層隊伍的業務能力水平。依托技術支撐機構,加強對基層隊伍的業務指導。
七、推進試點示范建設
深化各級各類應對氣候變化試點創建,總結提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低碳發展浙江經驗,圍繞深度減排、氣候適應、碳中和等應對氣候變化前沿工作,全方位高標準謀劃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試點示范,充分發揮基層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探索綠色低碳發展新路徑。
(一)打造低碳試點升級版
深化國家級低碳試點。基于試點建設取得的成效,結合不同類型試點特征,對標對表國際先進水平,識別發展短板,研究探索適合的低碳轉型路徑,破解制約低碳發展的關鍵瓶頸問題。圍繞碳達峰碳中和新目標,高標準謀劃建設規范、評價指標和考核辦法,加強政策、技術等創新實踐,探索差異化、精準化的低碳發展模式和多元化的低碳發展路徑,為制定區域和城市的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方案提供決策依據。
全面升級省級低碳試點。深化省級低碳城市、縣(市、區)、城(鎮)、園區、企業等低碳試點建設,在全省推廣復制典型經驗和模式。進一步打造一批在碳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數字智治、碳匯能力建設等領域深入探索的試點城市、縣(市、區),將低碳理念融入試點園區和企業的規劃、建設、運營和管理過程中。
專欄4 綠色低碳園區建設
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制定嚴格的園區低碳生產和入園標準,對高碳落后產能和企業進行強制性淘汰,對入園企業和新建項目實行低碳門檻管理。重點培育和發展低碳產業,形成工業園區產業體系新格局。支持傳統制造業實施綠色化、循環化、數字化、智能化等改造。
推進能源資源清潔高效利用。調整園區工業用能結構,減少化石燃料消耗占比,推行分布式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優化產業鏈和生產組織模式,促進資源集約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廢水循環利用、能量梯級利用。
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應用。強化企業在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參與行業碳中和指南、產品碳足跡相關標準制定。以設立國家綠色技術交易中心為契機,實現低碳技術推廣應用。
加快推進低碳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園區綠色低碳發展規劃,合理優化空間布局,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對園區能源資源基礎設施實施低碳化、智能化建設或升級改造。完善園區各類固體廢棄物處置設施共建共享,加快污水處理管網建設。
提升園區低碳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園區綠色低碳管理制度,建設園區能源資源管理平臺,引導園區開展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開展企業碳賬戶建設,推行低碳產品認證制度和產品碳標簽等,多途徑探索園區低碳管理新模式。加強園區低碳化建設,加大園區綠色低碳發展宣傳,鼓勵支持園區和企業開展碳中和實踐。
建立低碳試點評估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試點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總結評估的推進機制,及時掌握試點實施進展,總結試點成效,推廣先進經驗。設立試點動態調整機制,對評估存在問題的試點主體采取整改淘汰等措施,規范試點建設。
(二)建設“零碳”示范試點工程
開展“零碳”體系建設頂層設計。優先面向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層級,制定“零碳”示范試點建設方案,強化政策支持。加快制定產品、服務、活動等碳中和核算標準和抵消機制,對碳中和項目的核算、認可、購買、抵消等流程規范化管理。
打造多點多級“零碳”示范試點。鼓勵各地結合自身實際,有序實施多層級“零碳”示范試點工程建設,優先支持在山區26縣及杭州市三江匯等區域開展“零碳”示范區建設。到2025年,建成10個“零碳”示范縣(市、區),100個“零碳”示范鄉鎮(街道),1000個“零碳”示范村(社區),形成“十百千”“零碳”示范體系。鼓勵和引導大型活動按照《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率先開展碳中和實踐,重點支持杭州市謀劃推進亞運會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賽事活動碳中和,并加強典型案例的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
深化“零碳”技術創新研發與應用。聚焦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生態系統碳匯等領域開展技術攻關。有序推動規模化、全鏈條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的引進、研發、產業化和應用推廣,選擇有條件的區域和行業開展試點示范。
專欄5 “零碳”示范試點建設工程
聚焦“十百千”“零碳”示范體系,鼓勵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深化“零碳”內涵,實施生態文明創建,布局發展低碳產業,推動清潔能源或者可再生能源應用,加強“零碳”建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廣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打造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零碳”示范模式。
“零碳”園區建設。實行低碳門檻管理,構建循環經濟產業鏈,培育綠色低碳產業,示范推廣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技術,探索建立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機制,以單位工業增加值碳排放下降和工業生產過程溫室氣體排放持續下降為主要目標,形成各具特色的“零碳”園區模式。
“零碳”公共機構。鼓勵機關單位、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在運營過程中,倡導綠色經營理念,采取節能降碳措施,鼓勵各類公共機構在開展賽事、會議、論壇等活動中踐行碳中和,到2025年,建成鄉鎮以上“零碳”公共機構300家。
“零碳”企業。打造綠色供應鏈,改造生產工藝,建立低碳管理標準體系,提升能源和資源的利用率,選用低碳材料,降低產品能效,提高企業運營和運輸效率,應用“可再生能源+儲能”技術模式,加強可再生電力消費比例,尋求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探索“零碳”實現路徑。
(三)建設適應氣候變化試點
建立健全試點協調機制。健全多部門聯防聯動的常態化管理體系。根據交通、農林、海洋等領域適應氣候變化重點任務,按照氣候風險管理的要求,探索制定領域和區域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建設標準。
開展適應氣候變化試點建設。深化麗水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建設,總結提煉試點經驗。綜合考慮氣候類型、地域特征、發展階段和工作基礎,選擇合適的城市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建設管理模式。聚焦生態功能區、沿海岸帶和海島等重點區域,在能源交通建筑基礎設施安全、農業林業生產、海洋經濟發展等重點領域開展試點工作。
推進各類氣候適應技術的研發與應用。針對不同區域與領域的適應氣候變化技術,探索構建合理有效的氣候適應技術體系。選擇合適的城市和領域,開展各類型適應技術試點建設。
(四)推進氣候投融資試點
健全氣候投融資機制。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政策在浙江落地實施。完善氣候融資配套政策體系,制定投資負面清單抑制高碳投資,探索運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多種手段,創新激勵約束機制推動企業減排,發揮碳排放標準預期引領和倒逼促進作用,做好氣候項目的儲備。
完善氣候投融資標準體系。以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為衡量指標,與現有相關技術標準體系和《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等相銜接,研究制定符合低碳發展要求的產品和服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推動氣候投融資統計指標研究,鼓勵建立氣候投融資統計監測平臺。加快制定氣候投融資項目、主體和資金的信息披露標準。建立氣候績效評價標準,鼓勵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等因素納入評級方法。
推動碳金融產品服務創新。以促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發展領域傾斜。探索推進碳排放權資產的抵質押、回購業務以及碳租賃、碳資產證券化等創新業務。圍繞“碳賬戶”體系,建立完善金融激勵約束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差異化投融資模式。
(五)開展“碳標簽”試點
構建“碳標簽”標準體系。開展“碳標簽”方法學研究。選取具有代表性的行業、產品開展碳標簽、碳足跡方法學和標準體系等技術規范研究,探索建立完整的區域碳足跡核算、認證、監管體系。
推進“碳標簽”應用推廣。支持和鼓勵有基礎、有能力、有意愿的地區和企業率先開展碳標簽實踐,積累經驗和數據,逐步推動“碳標簽”制度落地實施。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提升“碳標簽”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引導外貿企業推行碳標簽制度,積極應對“碳邊境調節機制”等綠色貿易規則。加大“碳標簽”宣傳力度,提高居民自主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的意識。
八、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更好發揮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聯席會議的牽頭作用和統籌協調職能,強化歸口管理,積極落實責任、完善常態化協作機制,推動資源整合利用和信息數據共享。做好本規劃與省級有關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加強市級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與本規劃的銜接,確保各相關規劃目標一致、各有側重、協調互補。
(二)強化監督考核
強化目標任務分解,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等因素,合理確定各地區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等納入到各地區、各部門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及時掌握規劃實施進展,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強化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制,并把評估結果作為改進政府工作和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加大財政支持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切實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資金支持,落實資金保障。對推進溫室氣體減排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市,在安排省級生態環保專項資金上予以適當傾斜。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推動和引導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提供靈活多樣的產品和服務。
(四)注重低碳宣傳
定期總結應對氣候變化和“零碳”發展的先進典型及成功案例,形成可供宣傳和參考的浙江經驗,充分利用國家“一帶一路”政府合作、氣候變化南南合作等平臺,廣泛動員省內政府部門、相關企業、社會組織和研究機構等共同參與,主動傳播和分享經濟社會低碳轉型的浙江經驗。做好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等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組織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弘揚綠色低碳、勤儉節約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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