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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市發布南京市生態環境局服務高質量發展助企惠民行動實施方案,詳情如下: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服務高質量發展助企惠民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改革創新更爭先、服務發展更務實、矛盾攻堅更見效”為目標,在全系統開展助企惠民服務高質量發展行動。通過創新政策引領、優化行政審批、助力企業治污、實施科學監管、強化服務舉措、加大獎勵激勵、解決突出問題等舉措,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內容
(一)創新政策引領
1、制定《南京市生態環境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十條舉措》。以“流程精簡、管理精細、服務精準”為原則,從精簡辦事流程,精細監督管理等方面推出10條服務舉措,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系統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審批處)
2、編寫《南京市非現場監管與精準執法方案》。利用污染源自動監控、配電監控等系統平臺,探索“非現場監管+精準執法”實現方式與途徑,提高執法效率,對企業做到無事不擾。(牽頭單位:市執法局)
3、修訂《南京市生態環境部門對環境違法行為情節輕微認定的意見》。細化不予處罰的標準,特別是明確首次違法認定的時間范圍、領域范圍和違法行為種類范圍,并對不予處罰及從輕減輕處罰案件實現閉環管理,提升行政處罰辦案質量的同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市執法局)
4、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南京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發生在本市內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并給予獎勵。(牽頭單位:信訪處)
5、會同市工商聯制定《南京市綠色發展領軍企業培育計劃》。引領企業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展現綠色領導力,形成綠色發展示范帶動效應。(牽頭單位:綜合處)
6、制定《南京市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2-2023年)》。對清潔生產審核水平達到1級企業實施正向激勵政策,對清潔生產審核優秀案例匯編成冊推廣宣傳,助力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牽頭單位:污防處)
7、編制《南京市“十四五”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規劃》。以生活污水處理、工業園區廢水處理、固廢以及危廢處置為重點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服務能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牽頭單位:綜合處)
8、制定《南京市醫療廢物“平戰結合”轉運處置能力提升規劃》《南京市小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運工作實施方案》《南京市重大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轉運處置應急預案》。系統、科學推動醫療廢物轉運處置能力提升。(牽頭單位:污防處)
9、制定《南京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實施方案》。圍繞長江及飲用水源地等重要敏感水體的生態安全,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提高河流(園區)水污染環境事件的風險抵御能力,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牽頭單位:監測執法處)
10、會同市文明辦等部門制定《南京市生態文明公約》。提倡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引導公民主動做好生態文明建設的倡導者、引領者和踐行者,推動形成崇尚生態文明、共建美麗中國的良好風尚。(牽頭單位:宣教中心)
(二)優化行政審批
11、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在全市選擇不少于5個產業園區,開展入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改革試點,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簡化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減輕企業負擔。(牽頭單位:審批處)
12、實施核與輻射分級審批行政許可。調整部分核與輻射行政許可審批權限至江北新區分局、各派出生態環境局,企業可直接在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相應輻射許可,方便企業辦事。(牽頭單位:輻射處)
13、推行環保行政許可電子化“三實現”。實現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內部審批全流程電子化辦理,實現與江蘇政務服務網站統一認證登錄功能的技術對接,實現高頻應用場景的電子證照共享復用,提高行政效率。(牽頭單位:信息化處)
14、優化夜間施工審批。屬于差別化管理工地的全市重大項目,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按“開五停二”辦理夜間施工審批手續。(牽頭單位:執法局)
15、維護環評市場秩序。對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單位及從業人員基本信息、技術能力、管理規范性等內容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倒逼環評編制單位提高服務水平,保障環評編制質量,方便企業擇優選擇。(牽頭單位:審批處、輻射處)
16、設立建設項目專題服務日。將每月15日作為建設項目專題服務日,面對面受理、解決企業訴求,疏通堵點,破解難點,為建設項目環評手續辦理提供指導服務。(牽頭單位:審批處)
(三)助力企業治污
17、推進4個“綠島”項目建設。推動建設可供多個市場主體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實現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解決企業污染物排放收集困難問題,切實降低小微企業污染治理成本。(牽頭單位:審批處)
18、服務園區“限值限量”。逐個對接全市所有工業園區并開展針對性指導服務,實現“一園一策”量體裁衣,推動園區實現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審批處)
19、建設6個小量危廢集中收集項目。為小微企業提供危險廢物統一收集、分類暫存、中轉服務,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轉移處置難題,降低危險廢物管理和轉移處置過程中的風險隱患和經濟成本。(牽頭單位:污防處)
20、推動構建醫療廢物集中收集轉運體系。打造一支“平急結合”的醫廢轉運力量,平時服務小型醫療機構,打通醫廢清運“最后一公里”,突發疫情時投入涉疫廢棄物應急轉運,保障防疫工作需要。(牽頭單位:污防處)
21、指導石化、化工、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做好廠區內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規范雨水及污水排放行為。指導江北新材料科技園、南京新材料產業園建設三級防控體系應急防范工程建設,降低園區水環境污染風險。(牽頭單位:水處、監測執法處)
(四)實施科學監管
22、對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實施差異化執法監管。以在線監控等非現場方式為主開展執法檢查,實行“無事不擾”,推行“提醒式”執法,初次環境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牽頭單位:執法局)
23、對不少于50家企業實施應急管控豁免。在大氣污染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對豁免企業實施差別化管控,優先采取嚴控總量、濃度等減排措施,盡量減少生產線停產、限產頻次,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牽頭單位:大氣處)
24、對694家企業831個VOCs治理項目開展技術指導幫扶。組織相關專家對企業開展現場調研幫扶工作,針對企業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及困難,提供專業幫扶建議,幫助企業獲得先進、可靠、適用的治理技術。(牽頭單位:環科院)
25、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進一步建設完善環境質量、污染源排放全覆蓋的生態環境監測“一張網”,形成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監控、污染源在線監測、熱點網格監管、走航監測、配電監控等為重點的信息化、現代化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基本實現全市重點水體、重點斷面和各行政單元大氣、水自動監測全覆蓋,服務科學監管。(牽頭單位:監測執法處、監測監控中心、執法局)
26、規范第三方環境服務機構。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從業單位實施信用管理,對社會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督查檢查,對存在問題的監測機構、運維機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機構進行通報,規范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促進第三方機構提升服務質量。(牽頭單位:大氣處、監測執法處、土壤生態處)
27、審慎生態環境信用懲戒。指導企業進行生態環境信用修復,縮短失信記錄懲戒期限,將一般環保失信記錄公示期從1年調整至6個月。(牽頭單位:綜合處)
28、指導和幫助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做好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報編制的培訓和指導,依法依規保護披露企業的合法權益。(牽頭單位:污防處)
(五)強化服務舉措
29、指導企業實施排污權交易。幫助一部分企業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排污權,拓展總量指標來源,保障新建建設項目落地,同時使另一部分企業享受積極減排的經濟收益,盤活閑置資源,提高環境資源利用效率。(牽頭單位:綜合處)
30、對50家企業開展生態環境法律體檢活動。提供清單式、定制式法律服務,有針對性地解答企業環保疑問。(牽頭單位:法標處)
31、送法入企200家。及時普及新出臺、新修訂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幫助企業從源頭預防違法行為,搭建政企環保法律“服務之橋”。(牽頭單位:法標處)
32、每月開展企業環保接待日(市、區兩級)。近距離、面對面傾聽各類企業心聲,深度了解企業需求,解決企業發展難題。(牽頭單位:信訪處)
33、開設“企業環保接待日”網站專欄。在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開設專欄,暢通政企互動渠道,廣泛聽取企業意見,及時了解辦理企業訴求。(牽頭單位:信訪處)
34、提供環保在線教育平臺。優化南京市生態環境在線教育系統,豐富培訓課程,及時更新環保法律法規和題庫,讓公眾了解環境法制、環境科普知識,對相應企業責任人開展在線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及教育。(牽頭單位:宣教中心)
35、開展環保專項培訓。開展企業清潔生產、土壤污染防治、輻射安全管理、危廢規范化管理、環境項目資金申報等多場環保專項培訓,幫助企業準確了解環保管理要求,提高環境管理水平,防范環境污染風險,避免環境污染犯罪。(牽頭單位:各相關處室)
(六)加大獎勵激勵
36、每年培育10家左右綠色發展領軍企業。對綠色發展領軍企業給予財稅政策支持、優化環境管理服務、優化環評審批要求、優先提供科技服務和實行包容審慎管理五個方面的激勵。(牽頭單位:綜合處)
37、強化生態環境信用激勵。每年評選一批環保示范性企事業單位,提升環保信用評價等級,助力企業享受綠色金融服務等激勵措施。(牽頭單位:綜合處)
38、爭取綠色債券貼息、綠色產業企業上市獎勵。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綠色債券發行企業申請貼息;幫助進入上市流程的綠色產業企業,根據不同的上市階段申請獎補資金。(牽頭單位:財科處)
39、加大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儲備力度。讓更多企業享受到中央、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牽頭單位:財科處)
40、對環責險投保企業實施補貼。對符合條件的環責險投保企業(單位)按不超過年度實繳保費的40%給予補貼,切實降低企業環責險投保成本。(牽頭單位:綜合處)
(七)解決突出問題
41、保障飲用水安全。指導江北新區和相關區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推進實施華能燃機、華能金陵電廠溫排口遷移工程。(牽頭單位:水處)
42、完成29家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改造。加強加油站油氣污染治理,減少油氣揮發對周邊居民的影響。(牽頭單位:大氣處)
43、實施惡臭異味專項整治。對江北新材料科技園和江寧、溧水工業集聚區惡臭異味實施專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工業企業廢氣異味擾民問題。(牽頭單位:大氣處)
44、開展餐飲油煙污染防治成效“回頭看”,規范治理不少于2000家餐飲服務單位。聚焦信訪投訴多、整改反復餐飲服務單位開展重點整治,積極化解餐飲油煙擾民問題。(牽頭單位:大氣處、執法局)
45、對100個高風險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屬于污染地塊的,開展風險管控和修復,消除歷史遺留地塊土壤污染隱患,提升人居環境安全。(牽頭單位:土壤生態處)
46、強化治理噪聲污染。嚴格夜間施工審批,通過加大渣土白天運輸有限開禁力度、差別化工地管理等方式積極化解施工噪聲擾民問題。(牽頭單位:執法局、大氣處)
47、化解不少于50件重點信訪問題。對重點信訪問題實行局領導包案責任制,逐一分析,一案一策,實地協調解決信訪問題,對歷史積案和突出信訪問題化解率達50%以上,推動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牽頭單位:信訪處)
48、開展生態環境宣教。推出“生態向學綠動南京”生態文明教育特色系列課程,為廣大青少年兒童提供豐富多樣的生態環境教育資源。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學普及等志愿服務活動8場。(牽頭單位:宣教中心)
49、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指導光大環保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鐵北污水處理廠等8家開放單位不斷豐富開放內容和開放形式,定期舉辦工作座談、現場觀摩等開放活動,拓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渠道。(牽頭單位:宣教中心)
50、做好環境監測信息社會公開工作。公開空氣質量、飲用水源地、地表水國控斷面和重點排污單位監督監測數據等信息。按時公布環境狀況半年報和年度公報,不斷提升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牽頭單位:監測執法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重視程度。全系統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充分認識開展助企惠民工作的重大意義,將支持保障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工作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同步謀劃、同步推動、同步落實,推動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細化落實責任。江北新區分局、各派出局、各相關處室和單位要將任務細化落實,相關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中,一把手親自抓,將責任明確到機構,明確到人,將實施情況納入工作月報,工作落實情況將納入年底考核。
(三)積極主動服務。江北新區分局、各派出局、各相關處室和單位要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職能,主動服務、主動對接、主動上門,出新招、用實招、想高招,全力解決企業、群眾困難和問題,在治污攻堅和為民辦實事中充分展現生態環保鐵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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