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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用的手機軟件上顯示的空氣質量實時監測數據跟環保局發布的不一樣?”“為何環保部門發布的空氣質量實時數據,與核定后的日均數據不完全一致?”“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為何要進行審核?”近日,網友們提出了對空氣監測數據的疑問。對這個問題,昨日,記者專訪市環保局相關業務處室進行了解答。
據介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以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 633-2012)等有關技術規范,成都市環保局負責發布成都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發布內容包括評價時段、監測點位名稱及位置、各監測項目的濃度、空氣質量分指數、空氣質量指數、首要污染物及空氣質量級別。
所謂實時發布,是指監測子站原始的監測數據第一時間向公眾實時發布,發布結果通常為每小時更新1次,由于數據傳輸需要一定的時間,發布數據約有半個小時的滯后。由于實時采集的數據僅經過發布系統初步審核,未經人工審核,當遇到監測儀器校零、校標等日常維護行為,或出現儀器故障、通信故障、停電等情況時,可能導致個別點位出現監測數據缺失現象,需運維人員及時排除儀器、通信等故障,恢復儀器正常運行。因此,實時發布的數據僅為當天參考值,用于向市民提供健康指引,不直接用于空氣質量達標評價。實時發布的數據還需經技術人員再次復核確定,以確保數據真實有效,以用于后續空氣質量評價使用。
另外,空氣質量監測受監測設備儀器本身的影響非常大,成都市環保部門現有空氣質量監測設備均采用世界通用的先進設備,與全國主要大城市采用的設備相同;國控子站運維公司是環保部環境監測總站通過全國招標,委托具有豐富運維經驗的專業公司來運維,具有充分的信譽保障;監測方法是按國家規定,統一采用《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標準自動分析方法;監測數據則是由國家軟件平臺采集,小時值生成后通過軟件平臺自動審核后發布,日均值生成后通過環保部環境監測總站審核后發布。也就是說,我市環保部門空氣質量監測是嚴格按照國家規范和標準來實施的,監測設備儀器也是世界先進、專業的,監測數據具有法定性和權威性。但近年來,市場上出現了一些簡易的空氣質量監測儀器,這些儀器由于產品質量、監測方法及評價標準等因素的影響,其監測數據與環保部門發布的數據可能存在一定差異。
原標題:空氣監測數據有貓膩?聽聽權威解釋怎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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