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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六大“督察局”正式亮相。
這六個區域督察局,由環保部原六大區域環保督查中心“升級”而來。
南都記者了解到,經中央編辦批復,環保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由事業單位轉為環保部派出行政機構,正式更名為“督察局”。
“督察局”的一大新增職能是承擔中央環保督察相關工作,進一步強化督政。這也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將成為常態。
1 事業單位轉為派出行政機構
據環保部宣教司巡視員劉友賓在今日(23日)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近日,中央編辦批復將環保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由事業單位轉為環保部派出行政機構,并分別更名為環境保護部華北、華東、華南、西北、西南、東北督察局。
南都記者注意到,環保部網站的“機構職能”介紹已相應修改,6個區域督察局出現在“派出機構”一欄。各督察局網站也已更名,有的還更換了網站域名。
公開報道顯示,調整后的各督察局在10月底已開展工作。10月30日下午,東北督察局副局長宿國軍在吉林省四平市出席大氣污染專項督查反饋意見會議并講話。十九大后,華南、華北督察局等召開了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的有關會議。
據劉友賓介紹,目前環保部已印發各督察局“三定”方案,明確了督察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重新任命了各督察局局長等職務,各項工作正協調有序推進。
2 區域督查中心運行近十年
環保部原6個區域督查中心運行已近十年。2002年,環保部在南京、廣州分別試點華東、華南環保督查中心,2006年正式設立。此后,西北、西南、東北、華北督查中心先后成立,到2008年,覆蓋31省(市、自治區)的六大區域督查中心全面組建。
當時督查中心的設立主要針對地方各自為政、環境違法行為突出的問題。21世紀初,環境污染事件頻發,相繼發生了2002年云南南盤江水污染事件、2004年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等,暴露環保工作體制的薄弱。同時,環境問題跨區域特征明顯,亟需跨區域機構進行監督執法。
環保部原六大區域督查中心主要承擔加強環境保護監督執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協調跨省界污染糾紛等職能。設立后,督查中心在廣西龍江鎘污染等跨區域環境事件中發揮了一定積極作用。
南都記者了解到,更名為“督察局”后,其原擁有的執法權等權限沒有改變。
一名區域督察局人士對南都記者介紹,原來督查中心的工作人員持有執法證,可以現場檢查執法等,但不具有處罰權。督查中心將執法結果交給環保部環境監察局,由環境監察局決定行政處罰等。調整后,督察局的執法權不變,并且仍然不具備處罰權。
“由于以前(區域督查中心)一直為事業單位性質,影響了監督執法權威性。”劉友賓說。
據了解,原區域督查中心為事業單位,執法時而碰到“挺不直腰桿”的尷尬,例如監督地方政府部門。劉友賓指出,此次督查中心完成向作為派出行政機構的督察局的轉變,解決了督查中心的執法身份問題。
3 新增中央環保督察工作職能
區域督查中心“升級”為“督察局”,一個顯著變化是,區域督察局的人員編制有所擴充。
公開信息顯示,華北督察局下設機構由6個處擴充到8個處。督察局機構設置更加突出“一對一”對接地方,華北督察局的督察一處至六處分別負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的監督執法等。
而從職能來說,“督查”和“督察”一字之差,大有不同。督查側重于監督企業,督察則強調督政,監督黨政機關。
據劉友賓介紹,“6個區域督察局將進一步強化‘督政’職能,與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一起,共同構建國家環保‘督政’體系,進一步完善了環境保護督察體制,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南都記者查閱督察局官方網站發現,最重要的職能調整就是新增了“承擔中央環保督察有關工作”的職能。
上述區域督察局人士介紹,2015年底中央環保督察開展以來,原區域督查中心已陸續承擔有關配合工作,包括督察地方整改落實、公開有關信息等。南都記者此前了解到,有的督查中心工作人員還被抽調,參與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地方的工作。
區域督察局的歸口管理也有所調整。據上述人士介紹,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簡稱“督察辦”)設立前,區域督查中心歸環保部環境監察局歸口管理。“督察辦”設立后,區域督查中心改為“督察辦”歸口管理。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是環保部內設機構,承擔中央環保督察有關協調工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任督察辦主任,副主任為劉長根(正司局級)。
4 中央環保督察將常態化
從2015年底河北試點以來,中央環保督察組已開展四批督察,覆蓋31個省份。這也是環保督察體制的一項重大突破,從以往由環保部為主轉向中央主導,從督企為主轉向重點督察黨委政府。
環保部各區域督察局常設“承擔中央環保督察有關工作”職能,并由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歸口管理,意味著中央環保督察將常態化。
這在中央有關文件中已有明確要求,2015年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通過的《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提出,從2016年開始,每兩年左右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督察一遍。
南都記者注意到,這也是環保部去年以來的又一次機構調整。2016年,環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按環境要素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
原標題:環保部六大區域督查中心升級為“督察局”:中央環保督察將成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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