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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家莊市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較2017年下降14%,PM2.5年均濃度達到74微克/立方米。近日,我市下發《2018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確上述目標。
按照這一目標要求,石家莊市將重點實施一系列治污舉措:
(一)加強燃煤污染綜合治理
1.積極推進清潔取暖。堅持宜電則電、電代優先,2018年完成煤改電6.2萬戶;積極推進光熱能、生物質氣等可再生能源取暖方式,實施光伏+電代煤取暖試點示范工程建設。
2.推進集中供暖和農業生產清潔燃燒改造。全市縣城及以上區域集中供暖和清潔供暖率達到90%以上;農業設施生產單位清潔燃燒改造完成80%。
3.強化煤炭市場監管。凡是銷售劣質散煤的網點,一律關停取締;在“禁燃區”和完成煤改氣、煤改電工程的區域,一律取消散煤銷售網點;加強對互聯網售煤網站監管,防止網上銷售的劣質散煤流入我市行政區域內。
4.深化燃煤鍋爐治理。10月底前,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基本實現全市范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除層燃爐、拋煤機爐外,其他6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提升改造。
5.開展殯葬火化爐和焚燒爐專項治理。10月底前,全市殯儀館的52臺火化爐、焚燒爐完成改造或更換,煙氣排放達到《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6.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年底前,實現全市煤炭消耗量凈減80萬噸。
7.做好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建設完善電力輸配、天然氣等基礎設施,大力推進外購電工作,完善天然氣集輸干線和城區供氣支線網絡。
(二)加強工業污染綜合治理
8.深化“散亂污”企業治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取締、改造和搬遷任務,實現“散亂污”企業清零目標。
9.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10月底前,完成省下達目標任務:壓減水泥產能350萬噸、焦炭產能130萬噸。
10.加快重點企業退城搬遷。年底前,在完成11家企業搬遷任務的基礎上,力爭再完成6家企業搬遷任務。
11.促進工業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和超低排放改造。以鋼鐵、焦化、建材行業為重點,10月底前,完成年度項目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和有色煙羽(“冒白煙”)治理任務。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等行業企業及使用鍋爐,按要求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12.開展燃煤電廠深度治理。開展電力行業深度減排專項行動,實施電廠有色煙羽(“冒白煙”)深度治理;對具備深度減排改造條件的燃煤機組,2年內完成改造任務。
13.深化揮發性有機物全面治理。將全市所有涉VOCs(可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工業企業,全部納入清單式管理,6月底前,安裝VOCs在線監控設備或超標報警裝置,實現自動在線監控。
14.實施汽修噴漆行業污染整治。6月底前,全市含噴漆作業的汽修企業,全部安裝室內噴烤漆設備,并配備廢氣處理設施;全面取消露天噴漆作業。
15.開展惡臭氣體專項治理。加強工業企業惡臭氣體排放設施的源頭密閉管控,對重點部位加裝收集處理裝置;重點加強VOCs行業、醫療制劑和危廢類企業、垃圾轉運站、公共廁所等行業和領域的惡臭氣體治理,確保達標排放。
(三)加強交通運輸領域污染綜合治理
16.優化交通運輸結構。對環保排放不達標的重型貨運車輛,不予辦理道路運輸證;8月底前,完成重型柴油車、過境柴油車繞行通道設立及相關保障支撐。
17.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重型柴油車繼續實施國五標準;完成省政府下達的13346輛老舊機動車淘汰任務;安裝10臺(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1臺(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
18.加強油品質量監管。加強對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的監管,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年底前,全市范圍內高速公路、省道、國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必須銷售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尿素。
19.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落實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的要求;推動新能源汽車在網約出租汽車行業的應用,鼓勵開展分時租賃;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可識別的新能源汽車不限行。
(四)加強揚塵和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20.深化建筑施工揚塵治理。實現建筑工地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全覆蓋并聯網,全市建筑工地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和建筑公司、項目單位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21.嚴管渣土運輸車輛。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實行24小時線上監管;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對駕駛員、車輛和所屬單位進行頂格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
22.嚴控道路揚塵。年底前,全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縣城城區道路達到85%以上。
23.推進城鄉裸露地面復綠控塵。6月底前,完成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鋪裝覆蓋和綠化硬化,年底前全部完成。對國省干道等穿城路段路界內裸露土地實施綠化。
24.加強工業企業料場堆場管理。10月底前,全市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料堆場全部完成料堆場達標建設,實現規范管理。
25.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鼓勵持證礦山關閉退出;對全市露天礦山污染進行深度整治;10月底前,完成12處露天礦山的修復綠化任務。
26.嚴控秸稈焚燒。建立秸稈焚燒高架紅外視頻監控系統,對重點涉農區域實現監控全覆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
27.嚴控垃圾露天焚燒。年底前,全市95%以上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分類采取整治措施,有效截斷垃圾焚燒隱患。
28.嚴控露天燒烤。城市建成區全面禁止露天燒烤,建成區餐飲服務場所、室內燒烤必須安裝配備油煙凈化裝置,并確保正常運行。
29.擴大森林生態空間。完成造林70萬畝(其中人工造林40萬畝,封山育林30萬畝),林木覆蓋率達到40.5%。
30.禁限煙花爆竹銷售、燃放。制定煙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嚴控方案,明確煙花爆竹禁限售、禁限放要求。
31.建立降塵監測考評體系。按照平均降塵量標準,對各縣(市)區降塵管理進行考核排名,定期向社會公開。
(五)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建設
32.建立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8月底前,建成大氣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年底前,完成大氣環境超級觀測站、智慧城市與大氣污染監管平臺等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實施“雙在線”擴面,將涉及揮發性有機物等重點企業全部納入在線監控范圍。
33.加強覆蓋城鄉和企業監測網絡運行管理。依托鄉鎮空氣監測站,實行市、縣、鄉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
(六)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4.提高預報預警精確度。完善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機制,提高整體預報預警水平;強化區域和環保、氣象聯合會商研判,提高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的準確度。
35.完善應急響應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提前1至2天發布預警信息,分類實施減排措施,避免盲目啟動和“一刀切”式停限產。
36.科學制定減排措施。按照“一業一策”、“一廠一策”要求,科學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減排措施細化到企業、工地和生產工序、設備。
37.做好取暖季錯峰生產。逐步建立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排名制度,科學優化取暖季重點工業企業限產限排措施,9月底前,分類制定錯峰生產企業清單。
38.嚴格實行錯峰運輸。結合工業行業錯峰生產要求,“一廠一策”制定采暖季錯峰運輸實施方案,確保錯峰運輸措施有效可行。
(七)依法推進鐵腕治污
39.持續強化執法檢查。常態化開展涉氣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形成高效聯動、嚴懲重處的執法協同體系。
40.建立通報排名與考核問責機制。對各縣(市、區)和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實施月度排名通報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根據月度排名,對工作不力的縣(市、區),予以公開約談和追責問責。
41.嚴格落實追責問責制度。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建立問責清單,完善工作鏈條,健全制度機制,切實做到責任追究有規范、有標準、有依據。
(八)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制機制
42.完善大氣辦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級大氣辦的協調牽總作用,有效調動各方力量,履行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統籌責任。
43.推進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6月底前,所有鄉鎮(街道)環保所要掛牌成立,做到人員、保障車輛、辦公用房、辦公設備及用品、監督檢查及監測儀器設備等“六個到位”。
44.強化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建立市、縣、鄉三級熱點網格監管體系,全市設立一名一級網格長(總網格長),縣(市、區)、鄉(鎮、街道)兩級分別設立二級網格長和三級網格長,每個熱點網格設立專職網格監督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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