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21-68160507
傳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東縣掘港街道國信南路9號
電話:0513-84185999
傳真:0513-86911887
郵箱:qhhb@gantiaomian.cn
山東日照印發《關于全力組織實施六大環保提升工程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大力推進鋼鐵行業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山東鋼鐵集團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投產后,燒結機、球團外排煙氣要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焦化工序外排煙氣在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限值要求基礎上,繼續實施改造,確保按時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日照鋼鐵加快實施燒結機、球團煙氣脫硝工程,2018年4月底前制定脫硝工程詳細計劃。2018年確保完成14#燒結機脫硝工程,全廠配備高效脫硝設施的燒結機規模達到40%以上;球團生產線外排煙氣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燒結機均配備高效煙氣脫硝工程,外排煙氣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按照上級部署,開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關于全力組織實施六大環保提升工程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升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水平,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充分發揮日照生態優勢,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結構優化調整,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嚴格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實施生態立市戰略,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導向,把握全面、突出重點,源頭嚴控、精準治理,集中力量組織實施港口、鋼鐵、交通運輸、城市建設、臨港產業和工業園區環保等六大提升工程,全力打造綠色港口、綠色鋼鐵、綠色交通、綠色城建、綠色臨港產業和綠色園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美麗富饒、生態宜居、充滿活力的現代化海濱城市夯實生態基礎。
二、主要目標
2018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繼續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陣。全年PM2.5同比改善8%(下降4微克/立方米)以上,PM10濃度同比改善8%(下降7微克/立方米)以上,SO2和NO2繼續保持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
三、全力實施六大環保提升工程
(一)實施港口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港口
1.優化貨種結構、港口布局和疏港方式
(1)優化貨種結構。提高集裝箱和液化品等清潔貨種比例,減少散貨占比。制定專項鼓勵措施,逐步打造“散改集”“散+集”集成服務體系。[監管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照港)、日照嵐橋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嵐橋港)、山東童海港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單位名稱加粗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優化港口布局。按照“東煤南移,南散北集”、鐵路“南進南出”的總體布局要求,加快實施日照港石臼港區規劃調整,2018年底前完成石臼港區西區9#、10#散貨泊位及后方堆場集裝箱專業化改造,2019年完成日照港煤一期系統南移初期工程,南區煤炭專業化裝卸作業開始試運行,2020年完成石臼港區東區1#、2#號煤炭碼頭調整,石臼港區東區煤炭裝卸、堆存作業全部轉移到南區,全面實現“東煤南移”。(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
區管委)
(3)優化疏港交通。制定疏港交通優化規劃,逐步提升鐵路疏港比例,2018年鐵路疏港貨運量增加10%,2020年占比達到50%。嚴控新增公路運輸。(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發改委;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推進LNG等清潔能源運輸工具運輸集疏港貨物。2018年啟動日照港石臼港區、嵐山港區LNG加氣站審批、建設工作。調整疏港道路,將香港路、深圳路作為疏港專用通道,嚴格落實貨車超載限制措施。實施臨沂路停車場東區擴建工程,2018年底前新增停車場地10萬平方米。(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
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強化港區粉塵控制
(1)強化裝卸作業粉塵控制。木薯干、煤炭、礦石等易起塵物料裝卸船專用設備導料口、落料口等部位必須設置抑塵裝置。實施日照港石臼港區東區散貨泊位裝卸作業濕法抑塵示范工程,推進嵐山港區大宗散貨皮帶機系統建設。木片、木薯干、大豆等帶式輸送機加裝擋風板、防塵罩等抑塵措施,推進鐵礦石帶式輸送機密閉工程。新建散貨泊位物料儲存要采取國內外先進的儲存設施和環保設備,打造清潔生產樣板工程;物料輸送要采用設置擋風板或防塵罩的帶式輸送機,落料、卸料處要配備吸塵、噴淋等抑塵設施。瓦日鐵路裝卸線高標準建設防塵抑塵措施,裝卸作業采取噴淋、噴霧等抑塵措施并配備除塵器,物料采用專業化帶式輸送。(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強化堆存場地粉塵控制。推進港區防塵網建設,基本實現港界整體封閉。港區通用散雜貨堆場與主干道之間采用混凝土圍墻防護(不具備條件的使用隔離墩)。加快散貨堆場各分區擋風抑塵網建設,在距離港界防塵網較遠的區域優先實施。日照港石臼港區南區堆場周界防塵網建設要與主體工程同步推進,2018年6月前啟動建設,年內力爭完成1200米,2020年前完成3500米。探索推進散貨物料密閉式存儲。(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散貨堆場全部加裝噴淋(噴霧)設施,實現無縫覆蓋。對已有噴淋(噴霧)設施實施集中自動控制升級改造,實現定時、定點、定量噴淋作業。對露天堆場中周轉頻率低的堆垛,采取苫蓋、化學藥劑噴灑覆蓋等措施。日照港石臼港區木薯干裝卸原則上在南區作業,在西區2#、3#泊位作業時,必須使用封閉式系統。木薯干卸船、裝車作業時,每個作業點必須配備1臺以上射霧抑塵設備,風速6級以上天氣停止作業。(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3.強化揮發性有機物及移動源污染控制
(1)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進油氣化工碼頭油氣回收,新建碼頭必須同步配套油氣回收設施,采取全封閉、液下裝載等方式,優先使用具有油氣回收接口的車船。加快實施現有泊位油氣回收改造。2018年完成日照港嵐山港區中區2萬噸級和5000噸級油品碼頭、汽車裝車區和火車裝車棧臺的油氣回收改造。散裝糧食、木材、木材制品等進行熏蒸工藝時,要控制氣體揮發強度。(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積極推進船舶大氣污染防控。提升疏港和作業效率,減少船舶壓港時間。(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推進設立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加強靠港船舶燃油監督檢查。加快實施港口及船舶岸電建設,制定岸電設施建設計劃,2018年內完成3個泊位岸電設施建設,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全部使用岸電。(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日照海事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3)嚴控重型柴油車及港作機械污染。執行港區內運輸任務的重型柴油車原則上使用國Ⅳ排放標準及以上的車輛,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必須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禁止使用低于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2018年8月底前,全面淘汰港區不符合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推進港作機械“油改氣”“油改電”工作,2018年底前日照港石臼港區完成集裝箱場地“綠色堆場”改造工作,完成32臺場橋、軌道吊改電工作;新增LNG、鋰電等新能源動力環保設備10臺。(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4.全面提升港區環境
(1)加強港區道路硬化、綠化和保潔。港區新增道路路面和碼頭、堆場的地面必須鋪設滿足運營載荷要求的硬質地面,硬化改造日照港石臼港區東區、西區、南區道路15萬平米。積極開展港區綠化,2018年底前新增綠化面積5萬平方米。進港公路、港口干道、煤炭、礦石、木薯干碼頭和油品、散裝體碼頭設置綠化帶。參照城市道路深度保潔要求,2018年4月底前制定道路保潔方案,強化清掃和灑水抑塵措施,道路機掃率達到100%。(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完善車輛自動清洗系統。2018年底前,在港區出口處及主要堆(料)場區出口設置通道式連續洗車場地,確保出門車輛車體、底盤及車輪清潔,不帶泥、帶塵上路。對運輸木薯干等特殊物料的車輛可以設置專用洗車通道,綜合采用干式清掃和濕式清洗等方式,確保車身無留帶、運行無揚塵。(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3)健全監測監控網絡。加強視頻監控系統建設,2018年8月底前所有散貨碼頭、散貨堆場均設置視頻監控設施。完善環境監測網絡,日照港、嵐橋港分別增設7個、1個港區揚塵自動監測點,2018年6月底前完成設備安裝并投入運行。港區所有監測點位要與港區控制系統、行業主管部門及環保部門實現聯網。(監督責任:市口岸港航局、市環保局;主體責任:日照港、嵐橋港、童海港;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5.加快提升漁港環保水平
(1)加強船用燃油質量管理。把住燃油管理“源頭關”,落實漁港加油車輛登記備案制,查驗進港油品質量相關證明。對于油品不符合船舶用燃油標準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加油車,禁止駛入港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依法處罰。(監督責任:市海洋漁業局;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2)嚴格碼頭機動車管理。規范出入港車輛交通及運營秩序,開展碼頭區域機動車專項檢查,嚴查無牌及冒黑煙車輛。(監督責任:市公安局、市海洋漁業局;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3)整治碼頭環境。對碼頭道路衛生保潔、區域內設備設施管護、垃圾清運等實行統一管理,加強港池污泥垃圾及水上漂浮物、油污等治理,確保漁業生產生活垃圾應收盡收、有效處置。(監督責任:市海洋漁業局;屬地責任:東港區政府、嵐山區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管委)
(二)實施鋼鐵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鋼鐵
1.提升工藝裝備和污染治理水平
(1)加快設備淘汰和產能置換。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照鋼鐵)2018年淘汰4#、9#燒結機,2#高爐、4#轉爐。按照產能置換的原則,完成節能減排改造項目的相關手續辦理工作。(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主體責任企業:日照鋼鐵)
(2)大力推進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山東鋼鐵集團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投產后,燒結機、球團外排煙氣要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焦化工序外排煙氣在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特別限值要求基礎上,繼續實施改造,確保按時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日照鋼鐵加快實施燒結機、球團煙氣脫硝工程,2018年4月底前制定脫硝工程詳細計劃。2018年確保完成14#燒結機脫硝工程,全廠配備高效脫硝設施的燒結機規模達到40%以上;球團生產線外排煙氣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2019年底前,所有燒結機均配備高效煙氣脫硝工程,外排煙氣達到《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重點控制區要求。按照上級部署,開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2.強化無組織排放治理
(1)開展通用過程無組織排放治理。加快原料、燃料和輔料儲存場封閉步伐,日照鋼鐵2018年底前完成石灰窯料場封閉和固廢料場整治,2019年6月底前完成機械化焦場封閉改造,2019年底前原料、燃料和輔料儲存場全部封閉并同步配套噴淋等抑塵設施,出口處要設置車輛清洗裝置。完善卸料點防塵措施,2018年8月底前,鋼鐵企業廠區卸料點全部建設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所有除塵器全部設置密閉灰倉,確保除塵灰不落地。2018年8月底前除焦化除塵灰、球團干燥除塵灰外,其他除塵灰全部采用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方式運輸除塵灰。優化廠內物料運輸方式。2018年底前鋼鐵企業全部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封閉式輸送。在此之前,廠內燒結礦、球團礦、塊礦、煤、焦炭等大宗物料使用車輛運輸的必須使用平推式、箱式貨車或進行篷布覆蓋。
(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2)實施各生產工序無組織排放治理。實施燒結、球團工序原料和燃料破碎、篩分、混合封閉工程,并配備除塵設施。燒結機尾、球團帶式焙燒機尾、燒結礦冷卻機受料點、卸料點設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成品篩分裝置、轉運點、成品礦槽頂部移動受料點和底部卸料點等工位全部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煉鐵工序高爐槽上移動卸料車采用移動風口通風槽、車載式除塵器,槽下振動給料器、振動篩、稱量斗、帶式輸送機轉運點等工位采用密閉罩;帶式輸送機受料點設雙層密閉罩、爐頂設置上料除塵系統。高爐出鐵場平臺(半)封閉,產塵點加蓋密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鑄鐵機澆注工位、鐵水流槽上部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干渣堆積處設置灑水抑塵設施,爐頂設置除塵系統。(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煉鋼車間設立屋頂罩并配備獨立高效袋式除塵器,嚴禁可見煙塵外溢。轉爐設置密閉擋火門,建設爐前、爐后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電爐采用“爐內排煙+密閉罩+屋頂罩”的抑塵方式。鋼包精煉爐、氬氧脫碳爐等設施要建設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廢鋼切割、石灰焙燒要在封閉空間內進行或采用封閉裝置,并設置集氣罩,配備除塵設施。連鑄中間包拆包、傾翻工序要及時灑水,鋼渣在堆存、熱悶等處理過程中要實施噴淋降塵。(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冷軋帶鋼清洗、酸洗、堿洗、電鍍及后處理等過程要設置除霧器,噴涂工序要在密閉空間內進行,同時設立廢氣收集系統,并配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3.完善自動監控網絡
(1)實現污染源自動監控全覆蓋。日照鋼鐵具備安裝條件的污染源要于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自動監測設備安裝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現有自動監控設備不符合技術要求和標準規范的,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投產之前,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現穩定運行。(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2)擴大廠界空氣質量在線監測范圍。2018年6月底前,山東鋼鐵日照公司完成廠界4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點,日照鋼鐵完成2個廠界在線監測站點建設并投入運行,相關數據與環保部門實現聯網。(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4.大力整治廠區環境
(1)加強廠區道路硬化及保潔。廠區新增道路路面和碼頭、堆場的地面必須鋪設滿足運營載荷要求的硬質地面。參照城市道路深度保潔要求,2018年4月底前制定定時灑水降塵方案,并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2)完善車輛自動清洗系統。2018年底前,在廠區出口處及主要堆(料)場區出口設置通道式連續洗車場地,確保出門車輛車體、底盤及車輪清潔,不帶泥、帶塵上路。(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3)控制廠內重型柴油車排氣污染。執行廠區內運輸任務的重型柴油車原則上使用國Ⅳ排放標準及以上的車輛,使用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必須加裝顆粒物捕集器(DPF),禁止使用低于國Ⅲ排放標準的車輛。(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5.嚴格落實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要求
山東鋼鐵日照公司和日照鋼鐵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制定應急響應期間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實施停限產。(監督責任:市環保局;主體責任:山東鋼鐵日照公司、日照鋼鐵;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
6.構建循環經濟體系
貫徹落實全產業鏈和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理念,加快招引“吃鋼嚼鐵”項目,加強鋼鐵業二次能源、固體廢棄物的資源化高效利用,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積極研發推廣全生命周期綠色產品,推動產業綠色發展。(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三)實施交通運輸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交通
1.優化交通運輸結構與布局
優化貨運結構,減少公路運輸,提高鐵路貨運比例。各重點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的原輔材料及產品要由公路運輸盡快轉向鐵路或密閉管線運輸,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和車輛尾氣排放。(監督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加強重型柴油車管控
(1)加強營運重型柴油車管控。建立營運重型柴油車輛臺賬,加快推進國Ⅲ重型柴油貨車加裝DPF和實時診斷車載遠程通訊終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除外),并作為在用營運重型柴油車排放檢驗的重要內容。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國Ⅲ營運重型柴油車強制注銷車輛營運證;對臨近報廢、車況較差的車輛率先淘汰,引導營運重型柴油車更新為清潔能源或國Ⅴ以上標準車輛。(監督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加強道路管控。加快完善深圳路東段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承接上海路疏港交通功能。嚴格執行上海路(北京路以西至204國道段)禁行疏港重型柴油車的有關規定。(監督責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屬地責任: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2018年底前,在主要道路完成至少1套道路汽車尾氣垂直固定式遙感監測設備安裝,并與環保、公安等部門實現聯網。重點篩查重型柴油車,溯源排放檢驗機構、所屬運輸企業、注冊登記地等,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3)加強執法檢查。建立聯合執法體系,在貨車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貨運道路、主要道路卡口處等,每月定期開展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聯合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車輛尾氣超標、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監督責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3.穩步推進工程機械治理
劃定高排放工程機械禁用區,倒逼高排放工程機械加快淘汰。(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口岸港航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建立臺賬和排放源清單。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對使用冒黑煙或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等行為,依法處理并責令退出作業現場。(監督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口岸港航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4.持續提升油品質量
嚴格執行汽油和柴油升級政策,加大對油品生產、銷售、使用領域監管。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所有加油站供應的車用汽、柴油全部達到國Ⅵ標準。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和燃油監管信息通報制度,開展油品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假劣車用、船用(包括漁船)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提高抽檢比例,取締黑加油站點。(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海洋漁業局、日照海事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5.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
以公交、出租客運領域為重點,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公交車或巡游出租車優先選用新能源車,年內公交車和出租車采用燃氣或新能源比例達到80%以上。充分利用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費減免等政策紅利,引導汽車消費。完善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加快充電樁、充電站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監督責任: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6.不斷深化汽修行業及加油站治理
加強汽修行業噴涂作業整治,城市建成區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涉及噴涂工序的汽修企業必須安裝收集處理設施,有機廢氣凈化率達到90%以上。對未安裝相關設施,影響周邊環境的,依法責令改正并予以處罰。(監督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繼續開展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改造,2018年底前全市范圍內加油站全部完成改造。(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7.加快綠色出行體系建設
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優化公交線路,提升公交利用率。完善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提升公共自行車使用率,在重要交通站點、大型社區及旅游景區提供服務良好、可持續運行的公共自行車。(監督責任: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四)實施城市建設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城建
1.強化建筑施工揚塵整治
按照“六個百分百”標準,加強對各類建筑工地的管控,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城市規劃區及縣城建成區建筑面積達到1萬平米以上、具有土石方作業的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主管部門聯網。建立監測數據與現場執法聯動機制,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加大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力度
拆遷工地拆除作業時要全程實施灑水抑塵,爆破作業時要在外圍灑水噴濕,對落實抑塵措施不到位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須經主管部門現場檢查驗收、出具書面同意意見后方可復工。拆遷后工地應及時采取抑塵網覆蓋、灑水等抑塵措施;半年內不能開工建設的,必須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對未按要求落實相關抑塵措施的,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3.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管控
嚴格落實《日照市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行業管理規定》,車輛采用平推式密閉裝置,并按規定線路、規定時限行駛。對帶泥上路、密閉不嚴造成撒漏及不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限行駛的車輛依法按上限處罰。認真開展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單位及車輛復核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單位,堅決取消運輸資格。(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4.嚴格城市裸露土地揚塵管理
開展春季城市裸露土地揚塵專項整治,嚴格落實裸露土地綠化措施。對區域內確實無法綠化的,采用瀝青、水泥、鋪磚硬化、砂礫石覆蓋等措施;確實無法固化、綠化的區域采用抑塵網全覆蓋。對拒不落實的單位,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5.強化道路揚塵控制
全面推行“以機械化洗掃為主、人工保潔為輔,全天巡回撿拾”的保潔模式,嚴格執行道路“以克論凈、深度保潔”標準,年內全市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覆蓋率達到95%以上。突出薄弱環節治理,將城鄉結合部、施工工地周邊作為重點,加強督導檢查,加大機掃和灑水頻次,有效降低積塵負荷。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道路保潔應急措施。(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6.開展降塵量監測
自2018年4月起,每月對城市降塵量監測結果進行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將平均降塵量小于6噸/月平方公里作為控制指標,對超出控制指標的區縣下發預警通知。(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五)實施臨港產業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臨港產業
深入實施石化、漿紙、火電、糧油加工、水泥、玻璃等臨港產業污染治理,以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四時段標準限值為抓手,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1.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
建立精簡高效、銜接順暢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一證式”管理,實行企業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加強對企業持證排污情況的監管力度。對未按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予以處罰。對不按證排污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按日計罰等措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推進石化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強工藝污染治理。對工藝加熱爐、催化裂化工序進行低氮燃燒改造,涉揮發性有機物物料的生產工序應采用密閉生產工藝或在有集氣系統的密閉空間內進行。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應進行收集處理。2018年9月底前,石化行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全部達到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對不落實防治要求或落實不到位的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2)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物料存儲優先采用壓力罐、低溫罐、高效密封的浮頂罐。采用固定頂罐的應安裝頂空聯通置換油氣回收裝置。含VOCs物料應密閉儲存、輸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或設置集氣系統。全面建立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管理制度,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設備及管線組件泄漏檢測與修復。對未采取措施減少物料泄露的,依法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3)加強監測監控。按照環保要求,對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監測。所有高架源均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具備條件的工藝廢氣排放源安裝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系統。(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嵐山區政府、莒縣縣政府)
3.推進漿紙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通過優化生產工藝、實施低氮燃燒、加強煙氣治理等手段降低堿回收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65蒸噸/小時以上堿回收爐外排煙氣氮氧化物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33—2011)中現有循環流化床火力發電鍋爐排放控制要求。研究推進堿回收爐和石灰窯氮氧化物治理,亞太森博2018年底前完成1條石灰窯氮氧化物深度治理。(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莒縣縣政府、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4.推進火電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加強燃煤電廠(包括企業自備電廠)超低排放環保設施運行管理,確保外排煙氣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要求。煤堆、煤渣、煤灰全部實施封閉式存放,全面控制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過程無組織排放。燃氣電廠和燃生物質電廠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和煙氣氮氧化物治理,2018年9月底前外排氮氧化物濃度全部達到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推進華能日照電廠與日照港煤炭運輸皮帶管廊建設。(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5.推進糧油加工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加大油脂企業預處理車間、浸出車間、精煉及榨油車間異味收集,提升處理效果,嚴控油脂異味。強化污水車間異味控制,各類污水調節池、曝氣池等全部加蓋收集并配套處理設施。(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6.推進建材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加強無組織排放治理。對粉狀、粒狀物料及易起塵燃料全部密閉儲存,運輸采用密閉皮帶、封閉通廊、管狀帶式輸送機或密閉車廂、真空罐車、氣力輸送等密閉輸送方式;塊狀物料采用入棚入倉或建設防風抑塵網等方式存儲,并采取灑水、噴淋、苫蓋等抑塵措施。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應加蓋封閉,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嚴禁煙塵外溢;汽車、皮帶輸送機等卸料點設置集氣罩或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料場路面實施硬化,
口處配備車輪和車身清洗裝置。(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實施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治理提升改造。2018年9月底前水泥行業外排顆粒物濃度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7.推進玻璃行業污染深度治理
(1)燃煤窯爐要加強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管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燃氣窯爐要通過低氮燃燒改造或安裝脫硝設施等措施,實現氮氧化物穩定達標排放。對超標排放的,依法嚴肅查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2)加快推進燃煤爐窯實施煤改氣、煤改電。2018年底前,山東鼎新玻璃完成2臺燃煤窯爐的煤改電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2臺燃煤窯爐的煤改電工作。山東金海玻璃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燃煤窯爐的煤改電或改氣工作。(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屬地責任: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六)實施工業園區環保提升工程,打造綠色工業園區
1.嚴格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
綜合考慮規劃空間管制要求,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對不符合園區規劃的項目堅決不予招引、不予落地。建立“三掛鉤”機制(項目環評審批與規劃環評、現有項目環境管理、區域環境質量聯動機制),強化“三線一單”硬約束。推動企業污染治理,實現園區企業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提升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在做好相關企業依法強制清潔生產的基礎上,鼓勵其他企業開展清潔生產評估和改造。(監督責任: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2.加強園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
2018年8月底前,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日照海右經濟開發區至少建成一個空氣自動監測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其中嵐山經濟開發區、日照海右經濟開發區空氣自動監測站要具備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能力。(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3.加快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
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生物醫藥科技園、食品產業園和嵐山化學工業園東區于2018年6月底前實現集中供熱,替換園區內分散燃氣鍋爐。嵐山區木材產業園2018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供熱工程選址等前期工作,年內開工建設。日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加快研究推進集中供熱設施建設,力爭年內開工。各工業園區原則上不得新上除集中供熱以外的燃煤、燃生物質、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同時,全面配套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4.提高工業園區綠化覆蓋率
在園區周邊及主要道路兩邊建設綠色生態屏障,園區綠化覆蓋率達到15%以上。減少企業廠區內裸土面積,對暫不建設的區域及時綠化。(監督責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5.全面加強園區揚塵管控
全面清理園區內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土地規劃以及環保、工商等手續不全的料堆、沙堆、煤堆等堆場,手續齊全的各類堆場(含企業內部料場、堆場)要嚴格落實全封閉或配套擋風抑塵墻、地硬化、物料苫蓋、濕法作業、出門車輛沖洗等要求。各園區2018年4月底前制定揚塵整治計劃,年內至少開展2次專項整治行動。(監督責任: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屬地責任:各區縣政府、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折不扣地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強力推進落實。市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六大環保提升工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任總召集人的六大環保提升工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調度、檢查、督辦、通報工作。同時,設立六個單項工程聯席會議,由牽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召集人,實現分線作戰,掛圖督戰。市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度情況匯總報市委、市政府,每兩個月組織一次現場督導檢查,督查情況及時通報。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對本轄區內攻堅行動負總責。各職能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的要求,扎實推動污染治理提升行動深入開展。各有關企業要切實履行治污主體責任,強化污染治理。各區縣、各部門、各有關企業要于2018年5月上旬完成實施方案和配套工作方案的制定。各牽頭部門和責任區縣要根據職責列出任務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確定完成時限,建立工作臺賬,每月5日前將工作情況報市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技術支撐。環保部門要加快環境監管網格化和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形成線上線下執法聯動,構筑“兩網兩線一系統”智慧環保管理體系。其他責任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探索大氣污染管控新方法、新措施,針對本次提升行動要求組織行業專家團隊,高標準、高起點用好科技手段,實施“一企一策”“一事一案”,為工作方案順利實施奠定堅實技術基礎。
(四)嚴格執法監管。各區縣、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進一步規范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受理程序,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打擊各類環境犯罪行為。要加大環境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力度,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體系,通過限制市場準入、限制融資行為、停止政府優惠政策、執行懲罰性水價電價等懲戒措施,進一步提高排污單位及其法人的環境違法成本。
(五)加大考核力度。創新考核方式,建立任務完成情況第三方評估機制,每半年組織一次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全市污染治理攻堅行動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獎懲機制,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進展緩慢的,采取掛牌督辦、暫停審批新增重點大氣污染排放項目環評文件等措施,對不能按時完成任務的或轄區環境空氣中PM2.5、PM10、SO2、NO2任一指標連續兩個月惡化幅度最大或季度惡化幅度超過10%的,啟動約談程序。對瞞報謊報、敷衍塞責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責任。
廢氣處理設備 - 有機廢氣處理設備 - 工業廢氣治理領航者-上海乾瀚環保歡迎您!
乾瀚環保整理編輯,部分內容來源互聯網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