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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武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詳情如下:
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經研究,現將《武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武漢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7日
武漢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為明確“十四五”時期武漢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一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依據《武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特制訂本規劃。
一、“十三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成就
“十三五”時期,全市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大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成效,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市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
(一)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4.4%,比2015年提升23.1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37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40.8個百分點。全市11個國家考核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率達到90.9%。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在100%。
(二)污染防治攻堅力度持續加大。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擴大到2676平方公里,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現全覆蓋,155家重點企業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全面推進“三湖三河”(南湖、湯遜湖、北湖、黃孝河、機場河、巡司河)流域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完成全市河湖排口排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面提標到一級A排放標準,污水處理總規模達到452.5萬噸/日,建成區65條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開展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重點污染地塊治理修復工程。加強固體廢物、化學品與重金屬污染防治,大幅提升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能力。全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65個行政村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三)長江生態保護修復取得重大進展。沿江82家化工企業完成關改搬轉,清理騰退岸線47公里,復綠岸線788.13萬平方米,長江兩岸(含漢江)植樹造林2.14萬畝,長江、漢江核心區實現“一無一化一提升”(無貨運、船廠碼頭,公務、旅游碼頭集約化運營,城市濱江生態景觀明顯提升)。全面實施長江、漢江“十年禁漁”,江河湖庫“三網”養殖設施全部拆除,中心城區湖泊全部退出水產養殖。全面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在全國同類城市中率先建立長江跨區斷面水質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制度。
(四)助推城市綠色發展取得新成效。鋼鐵、化工、食品、紡織等傳統優勢產業大力實施綠色化改造提升,節能減排效益顯著。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網絡和生物醫藥四大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5.82%。2020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4.2%、14.1%、25.1%、25.1%。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成效顯著。深入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三年行動。大力推行綠色交通,累計淘汰黃標車12.5萬輛、老舊車5萬余輛,完成柴油公交車環保改造2000余輛。
(五)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增強。開展國家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工作,切實提高城市適應整體能力和發展質量。深入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與國內外城市分享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經驗,榮獲中國內陸城市首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國際獎項“C40城市氣候領袖群第三屆城市獎”。
(六)山水林田湖草實現系統保護修復。全市生態保護紅線初步劃定,自然保護地體系不斷完善。新建綠地4000公頃,造林綠化20萬畝,建成各類公園380個、綠道1210公里,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4.04平方米。武漢園博園、東湖綠道、戴家湖公園等一批重大生態景觀工程陸續建成。“十三五”時期,全市累計創建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1個、生態鄉鎮17個、生態村175個,創建市級生態鄉鎮28個、生態村458個。大力實施“四個三重大生態工程”,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堅持立行立改、標本兼治,實行調度、督辦、通報、約談“四位一體”工作機制。各區、各部門緊盯重點任務,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綜合施策,形成督察整改強大合力,有效解決了一批生態環境歷史遺留難題和老百姓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
(八)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嚴格落實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統一指揮、保障有力、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機制,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全力打好疫情防控生態環境安全保衛戰,累計應急處置醫療廢物超過1.3萬噸,醫療廢物實現“日產日清、日清日結、應收盡收、應處盡處”。
(九)生態環境保護機制更加健全。出臺了《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生態化大武漢的意見》(武發〔2017〕25號)等制度文件,實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責任追究。頒布實施《武漢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武漢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公布施行《武漢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87號)等政府規章。在全省率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全市生態環境部門完成生態環境機構改革、監測監察垂直改革和綜合執法改革。
(十)環境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務“六穩”“六保”,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等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壓縮至全國同類城市前列,實施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持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建成47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642個地表水水質監測點位,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二、“十四五”期間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以來,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雖然取得了突出成績,初步形成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協調共進的良好態勢,但也應該清醒認識到當前內外部環境日趨復雜,疫情沖擊導致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
(一)機遇和有利條件
1.國家戰略和政策給予新支持。在國家一攬子政策支持下,全市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多年積累的綜合優勢、在國家和區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沒有改變,武漢疫后重振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信心和決心進一步增強。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及長江大保護等重大戰略深入實施,為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堅實保障。
2.生態環境保護進入新階段。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成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新目標要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位置更加突出。“雙碳”戰略為新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路徑,有利于推動污染源頭治理,有利于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有利于實現全市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3.綠色創新發展面臨新機遇。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加速演進,全市科技創新優勢和潛力逐步凸顯,集成電路、新型顯示器件、下一代信息網絡、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壯大,將有力推動全市產業有機更新、迭代升級,為實現更高質量、更可持續、更為綠色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4.區域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形成新格局。“十四五”期間,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等區域發展布局加速實施,武漢將擔起“一主引領”重大使命,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推動解決跨區域生態環境共性問題,共同建設綠色美麗城市圈。
5.生態環境改善面臨新期待。公眾生態文明意識日益增強,市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和優質生態產品需求明顯提升,對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人居環境有著更高的期待,為推動生態環境改善提供新的歷史機遇。
(二)壓力與挑戰
1.綠色低碳發展任重道遠。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約2400萬噸,電力、鋼鐵、焦化、石化、水泥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占工業排放80%以上,公路貨運量占比約61%。全市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偏重的產業結構和以公路運輸為主的交通運輸結構,難以在短期內根本改變,落實碳達峰目標、碳中和愿景任務艱巨,生產生活體系綠色低碳轉型任重道遠。
2.生態環境改善成效并不穩固。復合型大氣污染問題突出,水環境質量尤其是湖泊水質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同時,武漢水網密布,自然條件復雜,生態敏感性較高。隨著城市規模高速擴展,生態資源和生態空間保護面臨較大壓力。
3.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明顯不足。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精細化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短板。在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大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城市生態系統監測評估等方面的研究有待深入,對精準科學治污支撐力度不夠。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更加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持續推進長江武漢段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堅決扛起“一主引領”重大責任,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求,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奮力打造新時代英雄城市,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武漢奠定良好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抓生態就是抓發展的正確導向,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結構優化升級,以源頭治理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牢牢把握生態環境保護的戰略定力,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繼續開展大氣、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把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進步。
——堅持統籌兼顧、協同推進。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建立地上地下、水岸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機制,強化多污染物、全要素協同治理,協調推進城鄉生態環境同步治理。
——堅持社會共治、人民共享。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市民生態環保意識,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加快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進環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三)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生態環境質量根本好轉,成為“美麗中國”典范城市。基本形成與城市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空間格局和產業結構,空氣環境質量全面達標,水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功能穩定恢復,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健全完善,基本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武漢。
“十四五”期間,全市將堅持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發展,努力實現更加優美的城市生態環境,到2025年,全市生態環境保護主要目標包括:
——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取得明顯進展。城市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持續優化,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續降低,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綠色環保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全面消除劣V類湖泊,長江大保護成效更加顯著,城市綜合承載力不斷增強。
——城市生態品質穩步提升。“北峰南澤、河湖密布”的自然生態格局更加穩定,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顯著提高,世界濱水名城、濕地花城魅力更加彰顯。
——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環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武漢城市圈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深入推進。
構建包含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環境風險防控、生態保護四個方面22項指標的綜合指標體系,其中,約束性指標15項,預期性指標7項。
四、重點任務
(一)堅持創新驅動,促進城市綠色發展
1.建設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骨干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湖北實驗室等科技創新資源,大力發展綠色技術創新,加強先進適用綠色技術和裝備研發制造、產業化及示范應用。加快推進生態環保智庫建設,組建武漢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鼓勵創建生態環保創新合作平臺,支持建設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生態環境和綠色技術研究機構。組織開展細顆粒物(PM2.5)與臭氧污染成因及協同控制、地表水面源污染防治、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減排、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環境與健康等專項研究,加快推進和謀劃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研究裝置等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2.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完善市域開發格局,強化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約束并嚴格管控。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分區管控要求,推進“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及動態更新,探索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支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開展以生態環境為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EOD)建設試點,推動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區域生態環境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模式。
3.壯大綠色環保現代產業體系。實施經濟高質量發展戰略,堅持綠色導向,著力構建以戰略新興產業為引領、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現代產業體系。持續創建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打造綠色供應鏈。大力發展綠色環保支柱產業,聚焦安全應急、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環保產業,培育行業領軍企業和示范企業,打造國內具有特色的安全應急與節能環保產業集群。實施“數字長江”建設行動,打造長江科創產業園、智慧長江示范區和長江大數據中心,加快推進長江國際低碳產業園建設。實施現代服務業升級計劃,到2025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62%左右。
4.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嚴格實施“雙超雙有”企業清潔生產審核,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促進鋼鐵、石化、建材、食品等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在電力、鋼鐵、建材等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依法依規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的工藝和設備。推進涉VOCs排放重點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堅決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把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等準入關。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降低3%。
5.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嚴禁新建燃煤項目,持續壓減鋼鐵、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業煤炭消耗量。研究實施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者改燃等措施。支持國家輸電干網建設,實施“外電入漢”工程。推廣太陽能光伏發電應用,有序推進黃陂云霧山、蔡家榨、新洲李集等風電項目建設,穩步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推進白滸山液化天然氣儲配基地項目建設,打造華中地區最大的沿江液化天然氣(LNG)接收中心。
6.建設綠色交通運輸體系。發展鐵水、公鐵、空鐵聯運以及江海聯運等多式聯運業態,形成天河機場“空鐵公”、陽邏國際港集裝箱“水鐵公”多式聯運樞紐,實施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到2023年底,重點企業的大宗物料和產品運輸采用鐵路、水路、新能源等清潔化運輸方式或者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貨車比例達到80%以上。加強現有運輸資源調配組織,促進貨物運輸公轉水、公轉鐵。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及配套基礎設施,打造沿三環線、四環線加氫走廊,構建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服務體系。開展重型運輸車新能源試點,在城市短途貨運、渣土運輸等領域試點應用氫能、電動新能源車。建設綠色港口,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舊運輸船舶,鼓勵使用LNG動力船舶。
(二)加強長江生態保護治理,打造長江大保護典范城市
1.完善沿江流域空間體系。堅持“一軸三區六段”的長江大保護濱江帶功能布局,完善沿江流域空間體系,高水平規劃建設“兩江四岸”,推進百里長江生態廊道建設。推動長江武漢段按照水生態環境保護控制單元精細化實施分區、分類用途管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要求,深入推進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治綠”,抓好長江岸線“留白”“留綠”和功能恢復。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推進沿江15公里范圍內不符合規劃、區劃或者安全環保條件、存在環境污染風險的化工企業,實施關停或者遷入合規園區、改造升級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等湖北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相關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8〕24號)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圍內的化工企業關改搬轉。。
2.深入推進長江武漢段綜合治理。劃分流域治理單元,根據單元設立分級分期目標體系。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原則,嚴格水功能區監督管理。深入推進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建立完善長江入河排污口及水污染源清單,完善江河湖泊排污口長效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未達標水功能區新設、改設或者擴大排污口。推進入河湖排污口規范化建設。水質超標的水功能區嚴格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和倍量替代。加大長江、漢江岸線整治力度,鞏固非法采砂、非法碼頭治理成果。推進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聯合監管機制,研究船舶污染物免費接收政策。嚴厲打擊化學品非法水上運輸、以沖灘方式進行船舶拆解及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等非法排放行為。完善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河湖長制。做好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相關問題整改工作。
3.加強河湖生態保護修復。實施長江水環境修復行動,開展漢江生態經濟帶生態保護修復,推進梁子湖、斧頭湖等湖泊生態功能修復與保護,開展武湖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試點。加大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力度,開展長江武漢段生物多樣性調查。落實長江、漢江干流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全面禁捕退捕,推進長江江豚重返武漢城區江段工作,推動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實施長江兩岸國土綠化攻堅再提升行動,逐步恢復長江岸線生態功能。
4.推動流域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充分參與長江經濟帶全流域聯動保護,加強與長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對接,深化生態環境保護交流協作,構建沿江綠色發展軸。按照“兩型”社會建設引領區的建設目標,加強與長沙、南昌等長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開展長江生態環境共建共保,共同構筑長江中游生態屏障。
(三)推進碳排放達峰行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1.深入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制訂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規劃,深入落實碳達峰行動目標,進一步明確達峰路線圖。啟動碳中和路徑研究,探索開展碳中和示范區建設。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抑制高碳投資。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開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區和低碳示范工程建設。
2.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鼓勵電力、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制訂碳減排行動方案。支持煤電、鋼鐵、石化、水泥等行業企業開展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建筑應用以及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開展“被動式”超低能耗或者近零能耗建筑建設試點。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完善公交優先的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甲烷等其他溫室氣體控制力度,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和垃圾填埋場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3.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健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考核體系,推進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年度化、規范化。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基礎能力建設,開展相關人員培訓。配合做好納入國家、省碳排放配額管理的企業碳排放數據報送、監察和履約工作。推動武昌區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創新碳金融產品,完善碳金融體系建設,努力將武漢打造成為全國碳金融中心。加強與C40城市氣候領導聯盟合作,積極參與和引領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保國際交流。
4.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大對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和災害相關安全風險問題的關注,探索建立城市適應氣候變化建設管理模式,建立相關應對預案,提升防洪、交通、能源設施適應能力。加強氣象、地質、防洪排澇等災害提前預警防控,建立極端天氣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提升部門、街道、社區信息化、智慧化、實戰化水平。加大災害風險宣傳教育,增強市民防災減災意識。
(四)發揮“一主引領”作用,共建綠色美麗城市圈
1.建立生態環境協同共治機制。根據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決策部署,協調落實同城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定期組織召開武漢城市圈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合作會議。按照“規劃同編”要求,編制武漢城市圈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
2.推動區域綠色低碳發展。深化“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共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繼續開展武漢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示范建設,支持武漢城市圈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開展碳達峰示范創建。協同推進廢棄物資源循環利用和園區循環化改造,在危險廢物、醫療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等領域加強合作,實現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共用互補,提高武漢城市圈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推進“無廢城市圈”建設。聯合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共同打造“綠色城市圈”。
3.共筑區域生態安全格局。統籌規劃生態、生產、生活空間,共建生態價值轉化體系,打造高品質宜居城市圈,建設美麗湖北樣板區。圍繞環武漢主城區周邊50公里左右生態區域,以水系、山體、林地、濕地等生態要素為載體,打造環城生態圈,建設中部地區最大的濕地景觀群、生物多樣性保護圈和生態宜居園林城市群。推動武漢城市圈生態建設聯動,加快構建木蘭山山地生態綠楔、武仙洪湖濕地生態綠楔、幕阜山梁子湖生態綠楔,建設大別山、幕阜山生態屏障。
4.深入推進污染聯防聯治。積極推動長江、漢江、通順河、舉水、道觀河、梁子湖、斧頭湖等跨區域河湖生態環境共保共治,加強水體水質信息共享,深入開展通順河、舉水等跨界水體生態補償。編制武漢城市圈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區域預警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推動形成“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聯動體系。建立健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聯合監測、聯合執法。
(五)深化系統治理,穩步提升水生態環境
1.加強水資源保障。深入實施節水行動,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加強節水型城市和節水型園區建設。完善重點流域水量調度方案,明確生態流量(水位)管控措施,到2025年,長江武漢段、斧頭湖、梁子湖、魯湖要達到生態流量(水位)底線要求。繼續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在鞏固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治理成果的基礎上,將工作重心向鄉鎮及農村地區延伸,推進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管理。制訂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飲用水水源地預警監控能力建設,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加快推進飲用水備用應急水源建設。
2.深化水環境治理。優化實施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完善水環境質量考核評價辦法,建立“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以水質長期不達標、季節性超標和存在風險的河湖為重點,制訂水質提升達標方案。繼續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推動工業園區污水治理和穩定達標排放,2025年底之前完成工業園區排查整治。科學確定污水處理和雨水收集處理路徑和規模,因地制宜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大力實施初雨治理、清污分流和源頭精細化雨污分流。推進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提質增效,探索廠網一體化運維,隨著城市建設更新改造同步推進市政管網更新改造,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推進地塊雨污分流改造。持續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到600萬噸/天。進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濃度低于80毫克/升的污水處理廠,要制訂“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開展收集管網排查,實施混錯接改造和破損修復。持續實施“三湖三河”、東沙湖、漢陽六湖等重點流域水環境治理,鞏固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到2025年,全面消除劣V類湖泊,進一步提升建成區湖泊水環境質量。
3.推動水生態恢復。在重要河流周邊劃定生態緩沖帶,強化岸線用途管制。編制全市河流岸線保護與利用規劃。持續推進退垸(田、漁)還湖工程、河湖“清四亂”行動,對不符合水源涵養區、水域、河湖緩沖帶等保護要求的人為活動進行整治。因地制宜恢復水生植被,探索恢復土著魚類和水生植物。繼續實施動態生態水網構建工程,加強湯遜湖流域等重點流域濱水岸線生態建設,恢復受損湖泊、港渠生態功能。持續建設海綿城市,到2025年,建成區50%以上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目標要求。開展河湖富營養化水體綜合整治。完成全市湖泊清淤摸底調查,明確清淤名錄。
(六)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持續改善大氣環境
1.協同開展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制訂精準化、系統化的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治理方案,明確控制目標、路線圖和時間表,推動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趨勢。統籌考慮PM2.5和臭氧污染產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開展臭氧形成機理和源解析研究,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治理科技攻關。
2.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實現7—10天提前預報,進一步提升PM2.5、臭氧預報準確率。探索建立分級、分區、分時的重污染應對工作機制。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差異管控,科學制定減排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3.實施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深度治理。持續推進武漢鋼鐵有限公司等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之前基本完成改造任務。推動焦化、水泥等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玻璃、石化、工業鍋爐等行業進一步實施污染深度治理。加強自備燃煤機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按照超低排放運行。全市垃圾焚燒發電廠完成煙氣脫硝提標改造。針對焦化、水泥、建材等行業,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
4.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聚焦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堅持源頭削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結合,全流程防治VOCs污染,實施VOCs排放總量控制。開展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定期開展工業企業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專項檢查。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加快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源頭替代進度。強化產品VOCs含量限制標準實施情況執法檢查,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
5.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實施輕型柴油車和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船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加快淘汰更新老舊車船,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施三環線及以內區域道路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禁行。加強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管理,積極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依法查處未登記或者“冒黑煙”工程機械。強化車、油、路聯合管控,加強新生產車輛達標排放監管,推行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深化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加油船舶、車用尿素加大專項檢查力度,堅決打擊經營非標油品、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船舶使用超標燃油行為。全市公交車全面實現新能源化(應急保障用車保留柴油車除外),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汽車、黨政機關公務車、物流配送車以及總質量8噸以內(含本數)的園林作業車、環衛垃圾收集車、高壓清洗車等車輛,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港口岸電設備設施建設和船舶受電設施設備改造。持續實施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治理。
6.鞏固揚塵治理成果。強化工地揚塵管控,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施工現場主要道路硬化、施工現場非作業區裸土覆蓋、出入車輛沖洗、易起塵施工濕法作業、施工現場安裝揚塵監測系統、開竣工和占道信息公示“七個百分百”標準。在不影響或者對交通影響較小的區域,實施白天渣土出土,渣土消納場進出口建立長效保潔機制。動態調整重點揚塵污染源單位名錄,加強多部門聯合管控,全面提升工地建設施工、渣土轉運消納全過程監管執法標準。進一步擴大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范圍,提高清掃頻次,加大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強化道路綠化用地揚塵治理。大型煤炭和礦石碼頭、干散貨碼頭物料堆場,全面完成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鼓勵有條件的碼頭堆場實施全封閉改造。
7.加強其他涉氣污染治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使用、進出口的監管,鼓勵、支持ODS替代品的生產和使用,大幅減少ODS的使用量。探索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建立大氣氨排放清單,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減排。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使用劣質燃料和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者淘汰。強化秸稈禁燒,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加強惡臭氣體監測,鼓勵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開展電子鼻監測。
(七)推進協同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
1.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管控。加強土地空間布局管控和未利用地環境管理,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強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將污染地塊信息納入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一張圖”信息系統。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單,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督性監測。督促重點監管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污染隱患排查。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
2.推進土壤安全利用。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農用地,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建立土壤環境質量檔案,更新發布全市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負面清單。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加強工業企業搬遷遺留地塊、垃圾填埋場的土壤修復,強化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解決一批土壤污染歷史遺留問題。探索污染地塊“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后期管理機制。
3.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強化化工類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區域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啟動工業集聚區、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典型污染源及周邊區域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強化地表水、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2023年底之前,完成一批以化工產業為主導的工業集聚區和危險廢物處置場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底之前,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八)提升城市生態品質,建設美麗宜居城市
1.完善城市生態空間格局。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堅守基本生態控制線,錨固“兩軸兩環、六楔多廊、北峰南澤”的生態框架。構建江湖相濟、湖網相連的城市水道,提升湖泊公園綠化景觀水平,建設全域生態水網。構建藍綠交織、清新富氧的城市綠道,以城市環線、江河岸線、鐵路沿線等生態綠地為紐帶,以六大生態綠楔為依托,推進山體透綠,建設九真山至九峰山的東西山系生態人文廊道。2025年底之前,建立以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推進國際濕地城市創建工作,承辦第十四屆《濕地公約》締約方大會。
2.推進城市生態修補與修復。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深入實施“綠網、藍網工程”,加快百里長江生態廊道、東湖城市生態綠心等亮點濱水區塊建設。繼續推進大規模國土綠化,加強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和防護林建設,推行林長制,提升森林碳匯水平。以自然恢復為主,輔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區分類開展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加強沉湖等濕地自然保護區保護與修復,實施東湖、后官湖、安山、杜公湖等濕地公園提檔升級,開展小微濕地生態治理。通過山體保護、破損山體修復續建以及礦山整治行動,推進山體覆綠增綠。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入園”的要求,加強城市綠地建設,構建“自然公園—郊野公園—城市公園—社區公園—口袋公園”五級公園體系,到2025年,城鎮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力爭達到15平方米/人。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省市級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到2025年,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要求。
3.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保護,確保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物種保護率達到100%,全市特有性和指示性水生物種(江豚、蔡甸蓮藕、梁子湖大河蟹等)種類和數量不降低。以自然保護地和重要河流、湖泊等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為重點,開展生物多樣性調查與評估。針對重點保護動植物、瀕危珍稀物種、當地特有物種,建立保護物種檔案庫,加強珍稀瀕危物種集中分布、繁殖、棲息的重點濕地保護。禁止在長江等開放水域養殖、投放外來物種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種種質資源。強化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4.開展生態環境狀況監測調查。建設自然保護地生態監測體系,對全市自然保護地生態狀況進行調查評估,加強監測數據集成分析和綜合運用。開展重點生態功能區域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持續開展基本生態控制線內既有項目清理,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加強城市陸域生態調查評估,對城市山體、水系、濕地、綠地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空間開展摸底調查,摸清全市城市陸域生態系統本底。強化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工作。積極推進城市體檢。
(九)深化農業污染治理,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1.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降低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間,化肥、化學農藥使用量年均遞減1%。持續提升農膜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5%以上,農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開展重點時段秸稈焚燒專項巡查,到2025年,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
2.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以生態健康養殖為依托,著力發展農業綠色生產。全面推進循環農業示范基地建設,發展設施漁業、農牧結合等有機農業,推廣以沼氣工程、有機肥生產與應用為紐帶的種養循環模式。大力推廣池塘流道養殖、“零排放”圈養綠色高效循環養殖、集裝箱循環水養殖等水產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建設種養循環生態養殖小區20個。嚴格落實禁養區管理規定,進一步鞏固畜禽禁養區退養成果。編制實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優化水產養殖空間布局,合理控制養殖規模和密度,嚴格投入品管理,嚴禁非法使用藥物。到2025年,規模連片以上水產養殖尾水基本實現治理排放或者循環利用。
3.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穩步解決“垃圾圍村”和農村黑臭水體等突出環境問題,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類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持續提升農村改廁成效,有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實施“村增萬樹”五年行動計劃,建成示范村100個以上、標準村500個以上,基本實現村莊應綠盡綠。實施美麗鄉村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打造2個以上美麗鄉村示范區、30個以上美麗鄉村示范片帶,建設40個以上鄉村休閑游示范村、50個以上精致農業示范點和600個以上美麗鄉村示范村。鼓勵開展“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積極探索“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有效路徑和模式。
(十)強化風險防控,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1.補齊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短板。推進千子山醫療廢物處置項目、千子山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格林美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項目建設。繼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統籌建立廢鉛蓄電池、廢機油等回收網絡。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以及處理處置全過程環境監管,健全醫療廢棄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形成醫療廢物集中收集網絡體系全覆蓋。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
2.推進重金屬污染防治。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完善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依法依規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加強涉重金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及總量核定,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域內建設涉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持續推進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推動重金屬污染深度治理,加強涉鎘涉鉈企業排查整治。
3.積極建設“無廢城市”。制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爭取“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加強建筑垃圾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深入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創建一批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發展城市礦產交易,構建廢舊物資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推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確保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97%,日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超過2萬噸,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100%,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筑垃圾集中消納和資源化利用率達到70%。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進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共享,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化、減量化、可循環建設。加強白色污染治理,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
4.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逐步提升輻射日常安全監管能力,優化和規范輻射安全許可事項審批辦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強對核技術利用單位監督性監測和執法檢查,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加大輻射科普宣傳力度,提升公眾輻射認知和了解。強化輻射環境應急監測能力,組織輻射事故應急預案修編和應急演練,提升輻射應急能力。
5.重視新污染物治理。重視環境激素、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根據國家、省相關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強石化、涂料、紡織印染、醫藥等行業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以內分泌干擾素、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為調查對象,開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識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鼓勵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危害機理、跟蹤溯源及污染削減等基礎研究;推動落實優先控制化學物質名錄管控措施。
6.強化環境風險預警與應急管理。修訂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范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抓好生態環境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完善環境應急裝備物資配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習培訓,增強實戰能力。
(十一)深化改革創新,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1.健全生態環境治理責任體系。嚴格落實《武漢市黨政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武辦文〔2021〕25號),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大生態環保格局。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強化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做好接受和配合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各項工作,推進相關問題整改。強化企業環境治理責任體系,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嚴格落實“誰排污、誰監測、誰公開”主體責任,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完善“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機制,推動環境治理向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健全公眾參與環境治理體系,進一步拓展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途徑、手段和方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合力。
2.完善生態環境法規政策體系。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積極開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制定或者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完善全市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制度框架。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實施意見,更新完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目錄清單。探索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重要案件辦理。提升區域共治能力,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環保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
3.落實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企業環境信用承諾、信用記錄、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等制度,大力推進環境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推動建立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加強排污許可制度與環境影響評價等制度有效銜接。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穩步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全面摸清自然資源家底,開展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加快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逐步擴大基本生態控制線區域生態補償的要素品類與補償標準。積極推動落實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加快建立科學合理的生態保護成本分擔機制。探索開展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
4.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推進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充分運用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提升非現場監管能力和執法效能,加快補齊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系統保護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落實街道(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市區兩級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功能,建設覆蓋全市的小型空氣質量監測站點,探索開展溫室氣體監測,進一步提高數據分析和預警預報能力。推進執法與監測深度融合。加強信息化能力建設,提升政務管理服務效能。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形成業務一體化、決策科學化、服務便民化的武漢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總體格局,建成以“一個數據倉庫、一張環境地圖、一個分析中心、一個指揮平臺”為核心的生態環境智慧平臺,實現“能監控、能研判、能指揮”的工作目標。
(十二)開展全民行動,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1.增強全民生態環保意識。組織開展六五環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低碳日等生態環境宣傳教育活動,持續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主題實踐活動。落實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鼓勵公眾對政府環保工作、企業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建設武漢市生態文明教育基地,促進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開展居民生態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行動。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和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綠色生活創建活動。
2.踐行綠色環保生活方式。推動全民大力踐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逐步形成全社會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完善綠色消費政策體系,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使用,加大綠色公共產品采購力度。鼓勵綠色低碳出行,逐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到2025年,政府綠色采購比例達到80%。
3.塑造寧靜和諧生活環境。堅持問題導向,開展聲環境質量提升行動。加大對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管及執法處罰力度,積極妥善解決噪聲擾民問題。落實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軌道等交通干線降噪措施,進一步擴大禁鳴區范圍。強化夜間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訴熱點領域噪聲污染。在具備條件的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進一步壓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推動各項規劃任務落實落地落細。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規劃實施,督促各區及相關部門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共同守護好綠水青山。
(二)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生態環保工作資金保障,探索建立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基金,繼續加大對環境基礎設施、農村環境整治、生態環境管理支撐能力建設的專項資金投入。通過政策引導,鼓勵企業進行生產服務綠色化改造,吸引社會多元主體投資環境治理和生態建設,深化節能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有效環保投入機制。
(三)推進公眾參與。開展多種形式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市民自覺履行環境保護責任。完善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對規劃內容及時進行信息公開,推動全社會參與和監督。
(四)嚴格評估考核。建立規劃實施考核評估機制,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在2023年和2025年,對規劃執行情況及時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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